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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防并举,细抓严管,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综合体系
发布时间:2005-04-29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典型经验材料汇编

抽防并举,细抓严管,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综合体系

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957年成立的原鹤壁矿务局改制而成的大型企业集团,国家520户重点企业、国家大一企业、河南工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之一。现有8对生产矿井,4对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它为高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806万吨/年。矿区地质构造复杂,井下开采条件差,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五大自然灾害俱全。尤其是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涌出量越来越大,煤与瓦斯突出日趋严峻。全公司绝对瓦斯涌出量为324.95 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平均为25.68m3/t。矿井等级孔为1.5~5.3m2,煤层透气性系数为1.2~1.8m2/Mpa2.d,属勉强可抽放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数为13.3~18.14%;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倾向性,发火期为2~12个月。

面对恶劣的生产条件,鹤煤集团公司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有效载体,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严格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抽防并举,细抓严管,靠扎实的作风和严细的管理,连续26年杜绝了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为鹤煤集团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企业经济效益逐年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日趋稳定。2004年煤炭产量724万吨,实现利税4.34亿元,百万吨死亡率为0.28。

我们在瓦斯综合治理方面的主要做法是:

一、靠完善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构筑瓦斯综合治理的层层防线

明确责任。董事长是集团公司瓦斯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瓦斯综合治理的管理责任人,总体协调全公司瓦斯治理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总工程师对瓦斯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其它副总经理负责分管业务内瓦斯治理方案和措施的落实;安监局长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治理方案和措施的落实。通风管理部负责全公司瓦斯综合治理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纪委、工会、劳资等部门,每月配合通风、安监对各矿瓦斯抽放进行督查。各矿矿长作为本单位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董事长负责;各矿总工程师、副矿长、通风副总,各司其职,对矿长负责。各矿均设有通防科、通风区、抽放队等瓦斯治理专业队伍,分别负责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通风管理和瓦斯抽放工作。目前,全公司 “一通三防”专业队伍总人数达2414人,占一线员工的15%。

完善制度。集团公司在制度建设上,坚持按照 “有制度按制度办,没有制度建立制度,制度不完善修改完善制度,让制度管人管事”的原则,用健全的制度促使“一通三防”工作走上规范管理的轨道。一是建立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到副总工程师,从矿长到矿副总工程师10项34条工作责任制。公司和各矿分别制定了“一通三防” 隐患排查例会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例会由董事长、矿长分别组织,公司每季、矿井每月一次,听取总工程师及通风、安监、计划等部门“一通三防”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所需的人、才、物等问题。二是建立从公司业务部室到矿生产区队10项40条业务部门责任制。明确规范了各级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的“一通三防”技术和管理职责。三是建立从瓦斯检查、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局部通风、井下放炮到防突、瓦斯抽放、防灭火、防尘、瓦斯监测、技术资料等10项 85条管理制度。保证了“一通三防”各项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标准。四是制定了《瓦斯超限处罚规定》。进一步加大瓦斯超限处罚力度,并对实现零超限的矿井进行奖励。瓦斯超限、罚款金额直线下降。2004年与2003年相比,瓦斯超限次数下降85%,罚款金额下降55%。部分矿井为严格工作面瓦斯管理,将回风流断电值下调到0.9%。五是对各矿瓦斯报表实行公司、矿两级审阅制。自2002年7月开始,各矿总工程师、矿长对当天瓦斯日报审阅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通风部、安监局及公司总工程师,使两级领导和有关部室及时掌握各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公司每周三和通风、安全小分队跟踪落实。六是执行“三签字、五同时”制度。突出区煤巷掘进工作面实施局部防突措施,施工队干部、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3人必须签字认可;效果检验时,瓦斯检查员、预测预报员、安全检查员、班组长、电工5人同时在场方可工作。七是采取在上隅角超前放顶、吊挂风幛、强制落顶或充填措施,防止采面上隅角瓦斯积聚。并在上隅角增设1台瓦斯传感器,实现瓦斯超限自动报警。八是建立严格的排放瓦斯制度。对排放瓦斯分级管理,对排放程序和措施编制、会审、贯彻、实施进行了具体规定,相关的停电、撤人、布岗、排放、监督、指挥全部责任到人。九是制定高突矿井顶层(全层)采掘工作面瓦检员、安检员“双盯岗”制度。所有高突矿井顶层(全层)采掘工作面以及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地点都配备了专职瓦斯检查员,并实行瓦检员、安检员“双盯岗”,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头,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跟踪问责。有了明确的责任和完善的制度,还要辅之有力的措施才能落到实处,我们以跟踪问责为重点,狠抓责任和制度的落实。一是通风、安全小分队采用巡回检查、重点盯班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制,全天候对重点瓦斯隐患跟踪管理。二是每周三安全办公雷打不动,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公司领导亲自带领各业务部室人员深入井下现场办公,监督检查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各矿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通风副总每天至少有1人24小时坚守在矿,协助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的专业问题,值班领导四点、零点跟班、查岗,做到“工人三班倒,班班见领导”。四是对查出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五是实行公司领导、有关副总师和业务部室部长安全包矿责任制。六是“一通三防”随机抽检制,董事长、总经理亲自带队,公司领导全员参加,在4点班或0点班对8对矿井进行随机抽检。凡在“一通三防”管理上有严重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厉的处分,以此促进各级领导对瓦斯的警觉,确保警钟长鸣。

二、靠坚持不懈的瓦斯抽放,奠定瓦斯综合治理的基础

瓦斯治理的根本途径是抽放。为强化瓦斯抽放,集团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三先三后三落实”的瓦斯抽放制度,即“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先采气后采煤,落实钻孔工程量、瓦斯抽放量和瓦斯抽放队伍”。先后投入3899.84万元,改造并新建了7套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和15套井下移动抽放系统,各抽放系统都安装了瓦斯监测抽放子系统,实现了瓦斯抽放地面连续监测。

第一,加大瓦斯抽放监察和奖罚力度。一是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的瓦斯抽放领导小组,由安监局、纪委、通风部、组干部、劳资部、计划部、工会组成瓦斯抽放督查组,坚持每月对抽放量、钻孔工程量、抽放率进行考核,并提出整改要求,使抽放工作走向良性循环。二是公司不定期对各抽放泵站的瓦斯浓度、负压、流量等情况及抽放工作进行抽查,作为每月考核的依据。三是每套抽放系统都安装了瓦斯监测抽放子系统,对抽放浓度、负压、流量、温度进行了连续监测,确保了计量考核的可靠性。四是为了提高抽放效果,建立了层层瓦斯抽放奖惩制度。各级干部实行瓦斯抽放抵押金制度,按抽放效果考核兑现;抽放钻工享受采掘直接工待遇,计件工资不低于直接工平均工资,并建立单孔钻进深度、封孔效果与工资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积极推广应用瓦斯综合抽放技术,实施分源抽放。经过多年探索,公司形成了井下泵低负压大流量抽放(高位顶板裂隙、巷抽、上隅角埋管等)和地面泵中负压大流量抽放(顺煤孔、穿层孔)的分源抽放格局。自2003年开始所有顶层(全层)工作面都实施了本煤层抽放、高位顶板裂隙抽放、埋管抽放、顶板巷抽放等综合抽放工艺,大大减少了工作面回风流瓦斯,保证了工作面安全生产。

第三,开发瓦斯综合利用新途径。集团公司在四矿进行了煤层气发电试验并获得圆满成功。首期2×500Kw的发电机组运行效果良好,年发电量700万KWh,有效利用瓦斯230多万立方,填补了河南省煤层气发电技术上的空白。

通过采用本煤层、高位顶板裂隙、巷抽、上隅角埋管等综合抽放方法,集团公司本煤层吨煤钻孔工程量达到0.05m/t以上,矿井瓦斯抽放率为25~35%。2004年瓦斯抽放量比2002年增加205.7%,打破了近10年瓦斯抽放纯量徘徊在1200万m3/年的局面。

三、靠稳定的通风系统,增强矿井的抗灾能力

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是衡量矿井抗灾能力的重要标志,是矿井瓦斯灾害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是预防重特大事故和事故扩大的主要措施。近年来,公司与科研院所合作,对8对生产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充分论证,提出了切合实际的优化改造方案。自2002年开始,投入资金近亿元,新建4座风井,其中2座已完成,2座在建。对其它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了局部改造。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专用回风巷下大力气进行了补掘,2003年以来投入资金2500.75万元,补掘专用回风巷9267.8米。对失修巷道进行扩修,降低通风阻力,投入资金2198.3万元,维修通风巷道10169米。

同时,我们树立“超通风能力生产就是事故”的思想观念,公司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矿井采面通风能力管理的通知》。各矿总工程师负责每月对采面的通风能力进行核定,报公司审批后,矿根据核定产量安排生产计划,分解到每日、每班,严禁采面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公司组织不定期抽查,发现超通风能力生产,按100元/吨进行处罚。采面回风流瓦斯日累计超限30分钟,除按规定处罚外,工作面必须停产整顿24小时。各种措施多管齐下,杜绝了采面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2004年,集团公司核定通风能力为843万吨/年,而近年来公司年产量保持在720万吨左右,通风能力留有17%以上的余地。

四、靠有效的综合防突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通过长期探索,公司在“四位一体”基础上,总结出“六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即设计、瓦斯抽放、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为一体,狠抓综合防突措施的落实,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每月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对突出矿井进行以“六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为目标的专项检查。二是加强防突基础管理工作。坚持公司每季度、矿每月的防突工作专项分析制度;完善了揭煤汇报和审批制度。三是严格防突管理制度。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突出采掘工作面提出分类指导意见;对4对突出矿井实行公司领导包矿制。四是从设计入手,对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采掘工作面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完善。五是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突出工作面防爆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矿科队领导现场安全跟班人员,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当班不发生安全事故,给予每小班20元的安全责任补贴。一旦上述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将给予行政撤职或开除不留用处分。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广大干部员工搞好防突工作的信心,加强了责任,杜绝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五、靠科技进步,提高矿井监控防灾水平

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实施“科技兴煤”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在矿井瓦斯监测监控、防突、瓦斯抽放等方面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并与科研院校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取得了显著成效。

提高监控系统的装备水平,实现了从单一瓦斯监测系统到多功能、多参数的矿井监控系统的转变。监测监控是煤矿预防瓦斯事故的“千里眼”和“顺风耳”。自2002年开始,公司投入资金889万元,对8对生产矿井的监测监控系统全部进行更新改造,现运行稳定可靠。其中4对矿井使用KJ4系统,4对矿井使用KJ101系统。公司配备瓦斯传感器390台,CO传感器35台,瓦斯便携仪1790台,光学瓦检仪940台,各类仪器仪表配置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在规定位置设置了瓦斯传感器,并实现瓦斯超限报警断电。瓦斯监测数据遥传到地面中心站,实现了连续监测。2004年2月实现了集团公司与8对生产矿井监控系统的远程联网,通过网络,公司领导及有关业务部室能随时掌握瓦斯情况。各矿按照监测日报,每天向公司汇报各采掘头面瓦斯超限情况及原因,使公司能及时掌握隐患,督促整改。对瓦斯大的采掘工作面进行重点监控,每天在公司早调度会上通报。突出矿井每天向公司汇报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预测预报、效果检验、进尺和突出预兆等情况,加强了防突监控。

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瓦斯监测管理。严格落实井下监测维修工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发生故障,维修工2小时内必须到现场,8小时内处理完毕,井下无法维修时,必须及时更换,确保监测系统的完善可靠。

积极与科研院校联手,开展瓦斯综合治理项目攻关。自2002年开始,集团公司分别与中国矿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抚顺煤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了“鹤壁矿区煤与瓦斯突出敏感指标和临界值确定”、“突出区域划分”、“电磁幅射法预测煤层瓦斯突出危险性”、 “突出煤层高压注水消突技术”; “突出煤层软煤钻孔施工工艺研究”项目攻关;利用现有技术力量,自主开展了“单一厚煤层高位顶板裂隙抽放”、“高突厚煤层本层瓦斯抽放与防突技术研究”、 “采空区、顶板巷抽放、上隅角埋管抽放”等试验研究。其中, “突出煤层高压注水消突技术”、“突出煤层软煤钻孔施工工艺研究”、“高突厚煤层本层瓦斯抽放与防突技术研究”、“单一厚煤层高位顶板裂隙抽放”等项目已在全公司推广应用。尤其“单一厚煤层高位顶板裂隙抽放”技术的广泛使用,对采面的瓦斯治理发挥了显著作用,是集团公司近年来瓦斯综合治理的重大进步。2005年2月公司抽调精兵强将,专门成立了瓦斯治理技术研发中心,自筹662万元科研资金,与中国矿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河南理工大学、重庆煤科院、煤炭信息研究院等五家科研院校合作,开展“厚煤层双能源安全高效开采技术研究与工程实践”项目研究,该项目共有7个分项目,今年4月份已通过专家立项论证,目前正全力组织实施。

加大“一通三防”装备投入,巩固瓦斯综合治理支撑体系。2004年下半年,根据国务院财建〔2004〕119号“关于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自2004年6月1日执行,当年提取安全费用3148.59万元,用于 “一通三防”方面资金达1475.23万元,占47%。此外,公司自2004年从吨煤成本中列支2元“一通三防” 专项资金,用于安全仪器仪表、新型防灭火材料、瓦斯抽放辅助工程及配件等“一通三防”项目的补助。公司和矿分别从吨煤工资中提取0.8元,作为“一通三防”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对 “一通三防”工作做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在瓦斯综合治理方面,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从中得到了启示:

第一,对瓦斯治理的认识必须到位,“隐患不除,永无宁日”。瓦斯问题关系到职工的生命、矿井的生存和稳定发展,必须把瓦斯治理放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生产力、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一定要把瓦斯综合治理当作各级领导干部的天职,牢牢绷紧“瓦斯”这根弦。

第二,安全投入是瓦斯综合治理的先决条件。多年来,集团公司始终把安全投入放在各项投入的首位。特别是2000年后,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安全投入,先后筹措资金2亿多元,用于“一通三防”工程,千方百计弥补困难时期安全方面的欠帐,保证了集团公司安全水平的稳定提高。

第三,必须“严得起来,落实下去”。有了好的制度和措施,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等于废纸一张。在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中公司建立了奖惩问责机制,各矿总工程师在“一通三防”工作中,尽职尽责,未发生等级以上事故的,享受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年薪,通风副总享受副矿长的年薪,否则,“谁在瓦斯治理中出乱子,就摘他的帽子,动他的位子,扣他的票子”。公司先后有2个安全矿长、2个总工程师被免职,27名矿井科级领导被撤职,严肃了纪律。所有奖惩公开、公平、公正,弘扬了正气,鞭策了后进,促进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实事求是,认真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瓦斯综合治理办法。鹤煤集团是国家确定的45个瓦斯治理重点监控企业之一,是河南省瓦斯涌出量最大的矿区之一。煤矿地质条件各有不同,公司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出瓦斯抽放“三先三后三落实”、综合防突“六位一体”等具有鹤煤特色的有效措施。

第五,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全员参与、群防群治。在瓦斯综合治理中,员工素质是关键。公司制定了15种安全管理制度,101个工种岗位标准,117项操作规程,302个岗位责任制,保证了每道工序、每个工种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责任。尤其是101个岗位标准(岗标),各工种都基本能够熟记在心,践之于行,明白自己干什么,怎样干,做到行为和标准相统一,用标准化的操作满足标准化的岗位。

尽管我们在瓦斯综合治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党和国家及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明显不足。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经验,取长补短,在国家和省局的正确领导、关心支持下,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实现鹤煤集团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