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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
发布时间:2005-04-29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典型经验材料汇编

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

河南省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这次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科技部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为大家提供了一个交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经验,提高煤矿瓦斯防治技术的好机会,开得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对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下面,就河南省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监管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河南煤矿基本情况

河南是全国主要产煤省份之一,目前共有各类煤矿1724处。其中:国有重点煤矿69处,国有地方煤矿86处,乡镇煤矿1569处。2004年全省煤炭产量达1.54亿吨,为本省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为周边省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能源支持。但河南国有煤矿多数建于五、六十年代,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地质条件不断恶化,瓦斯、水害、地热、地压等自然灾害威胁日趋严重,特别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越来越多,矿井开采难度日益增大。目前在全省69处国有重点煤矿中,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2处,占矿井总数的46%,其中突出矿井21处,占矿井总数的30%。煤矿安全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二、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深入开展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

河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省委书记徐光春到河南伊始就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领导都要把煤矿安全工作刻在心上、扛在肩上、压在身上,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李成玉省长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煤矿安全和资源整合工作。在国务院召开81次常务会议和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河南省委、省政府对瓦斯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认真编制方案,全面启动了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发改委、煤炭工业局、科技厅、安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瓦斯集中整治方案,系统编制了全省国有煤矿三年安全改造和瓦斯利用规划,对全省煤矿安全投入、瓦斯治理与利用、瓦斯防治科技攻关等工作进行了科学统筹安排。

二是组织专家制定出台了《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若干规定(试行)》(即防突五十条),从思想认识、机构设置、安全投入、安全培训、科研资金、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奖惩兑现等八个方面,对全省煤矿防突管理工作进行了技术规范,为基层矿井细化防突工作提供了科学据。

三是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决定对全省所有突出矿井增提5元/吨的专项防突资金,用于矿井防突管理和系统升级改造。

四是突出监管重点,全面强化突出矿井安全管理。对出现过动力现象的矿井,责令其限期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在鉴定结果出来前必须严格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

五是依托河南理工大学,由张铁岗院士牵头,组建了瓦斯技术防治中心,围绕瓦斯突出的机理、瓦斯突出预测预报手段、高效消突措施、高瓦斯低透气性煤层瓦斯抽放技术等,开展科研攻关,全面提升科技对防治瓦斯的贡献率。在全省煤矿大力推广应用了“大钻孔、大管径、大流量、大负压”新型抽放设备和“本煤层、邻近层、老空区、高抽巷、高位钻孔、卸压区浅孔快速抽放”等瓦斯综合抽放技术。

六是规范矿井能力核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截止4月20日,全省六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已基本结束。这次矿井能力核定与以往不同,要求各个矿井要将生产能力具体核定到了矿井的每个采区、每个工作面的月、日、班产量。同时建立生产能力考核约束制度,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要逐月、逐日、逐班进行考核,对发现的超能力生产行为,要按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在严格要求各煤炭企业必须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同时,每月由省煤炭工业局下达限产计划,进行指令控制。2005年一季度,全省共生产原煤2343.7万吨,原煤产量同比减少500万吨,下降17.7%,有效遏制了超能力生产现象。

七是强化现场管理,开展了以瓦斯防治为重点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煤矿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省政府组成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于2005年1-3月份开展了以煤矿安全为重点的跨年度安全专项督查,对查出的500余条问题和隐患,分类建档,限期整改,及时反馈,跟踪问效。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实施停产整顿。同时按照《省属国有重点煤矿安全警示制度》的规定,严肃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为了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省政府今年专门向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追加了100万元安全检查专项经费。为了深化瓦斯集中整治活动,4月10日以来,河南省正在组织开展全省国有煤矿中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专项排查工作。

三、加大煤矿安全督导工作力度,全面强化安全监管

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在井下,重心在基层,关键在落实。过去发生的多起事故反复说明,在煤矿现有的技术水平和装备条件下,应该说绝大部分事故是可防可控的,关键是措施执行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省政府于2月16日召开省长办公会,决定向6家省属煤炭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督导组,全面强化安全监管。

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后,省政府又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对派驻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月19日,省政府向六家省属煤炭企业派驻的煤矿安全督导组全部到位,安全督导工作全面展开。归纳起来,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动员发动。向省属煤炭企业派驻煤矿安全督导组,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有效手段。为了提高督导工作的权威性,确保督导工作真正取得实效,省政府于2月18日召开了专题动员会,省政府领导同志亲自作动员讲话,要求各督导组按照“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尽责不包办”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各省属煤炭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必须积极配合督导组的工作,为督导组创造良好工作条件。为了加强对督导组的领导,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督导组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导组的日常管理、活动安排、信息收集、绩效考评等工作,并每周出一期简报,每月听取一次汇报,并对各督导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巡回指导。

二是精挑细选专业督导人员,抓好上岗培训。省政府从省煤炭工业局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中挑选出3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年富力强的机关干部,组成6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由4-6人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成员2-4人,在督导组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上岗前,针对督导重点、督导方式和工作纪律等开展了派驻前的专项培训,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为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各省属煤炭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督导组配备了必要的办公、交通和通讯工具,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

四是健全督导制度,突出督导重点。为了保证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督导组管理办公室制定了《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制度》、《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组请销假制度》、《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组重大隐患通报制度》、《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组廉洁自律工作制度》和《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组政治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度,以瓦斯综合防治、水害治理为重点,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超能力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系统建设与管理、主要领导深入现场抓安全履行安全职责情况等进行重点督导。

五是严格绩效考核,实行重奖重罚。省政府决定,对于所派驻的煤炭企业完成安全奋斗指标并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省政府将对督导组成员给予重奖;否则取消奖励,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是扎实工作,力求实效。各督导组围绕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下井跟班情况、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等督导重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下井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督导。2个月来已对全省69个国有重点煤矿全部下井检查督导了一遍,对省属煤炭企业的安全状况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截止目前,共查处各类隐患900余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2对,采掘头面12个,有力促进了煤矿现场管理,督导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如驻平煤集团督查组把六矿、八矿、十矿、十二矿等突出矿井作为安全监控重点,开展突击夜查,深入最边远的采掘头面,盯紧隐患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改进了现场安全管理。督查组在3月14日夜查中发现平煤八矿戊90-12180突出掘进头不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违章放炮造成瓦斯长时间超限,立即责令停止掘进,并向平煤集团主要领导进行了通报。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按照规定进行追查,对负有责任的八矿防突科副科长黄春明等人给予撤职和记大过处分。在煤矿基层干部中引起了强烈震动。同时,各省属煤炭企业、各产煤市、县(市、区)也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向所辖煤矿派驻了安全生产督查组,实现了煤矿安全督导的逐级派驻制度,全面强化了煤矿的安全现场监管。

2005年一季度,河南煤矿安全生产呈现出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全省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16起,死亡32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9起、8人,分别下降36%和20%。全省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为1.37。

四、通过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全面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安全生产水平

由于河南煤矿点多面广,产业集中度低,安全监管难度大。省政府从2004年7月份开始对全省煤矿施资源整合,今年又进一步加快了对现有6个省属国有煤炭企业、86个地方国有煤炭企业、1569个小煤炭企业的资源整合步伐。力争通过资源整合,至2005年底在完成国有煤矿强强联合的基础上,实施大集团战略,加快河南煤业集团组建步伐;至2006年底全省小煤矿数量控制在560个左右,数量减少1000个左右,全面提升我省煤炭产业集中度和安全生产水平。

五、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突出企业的安全主体地位。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免去矿长职务;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免去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二是在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省属煤炭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其它副职分别按5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进行安全风险抵押,奖优罚劣,通过安全绩效考核,切实增强企业领导履行安全职责意识,增强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实行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煤炭、公安、电力、安全监察、国土资源等部门都要按照职能分工对涉及煤矿安全工作进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超层越界、无证矿井等非法生产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省级煤炭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地方国有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按照隶属关系,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责;由市级部门投资的,由所在市人民政府负责。四是对乡镇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由县、乡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凡一个乡(镇)发现1处、一个县(市、区)发现2处死灰复燃或非法生产矿井,依法追究县(市、区)、乡(镇)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

我们虽然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但2004年10月20日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的因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暴露出了河南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反映了煤矿安全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一是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自然灾害日趋加剧,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二是煤矿从业人员总体素质偏低,安全生产工程技术人才匮乏。三是安全投入不足,矿井安全装备水平低,基础薄弱。河南煤矿点多面广,单井生产能力低,密度大。煤矿安全欠帐高达33亿余元。安全投入任务艰巨。作为中部省份,河南省人口多,底子薄,财政压力大,政府投入和企业自筹的能力有限,希望中央加大对河南煤矿安全投入的支持力度。

我们将以这次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在瓦斯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抓好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消除大隐患,严防大事故,为实现中原崛起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