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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推进瓦斯(煤层气)的 综合利用
发布时间:2005-09-28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会议材料

 

深入开展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推进瓦斯(煤层气)的

综合利用

河南省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2005年9月16日)

一、河南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河南是全国主要产煤省份之一。截至今年6月底,共有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1656处,其中,国有重点煤矿69处,地方国有煤矿86处,乡镇煤矿1501处。2004年全省煤炭产量达1.45亿吨,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为周边省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能源支持。但河南国有煤矿多数建于五、六十年代,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地质条件不断恶化,瓦斯、水害、地热、地压等自然灾害威胁日趋严重,特别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越来越多,矿井开采难度日益增大。目前在全省69处国有重点煤矿中,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2处,占矿井总数的46.4%,其中突出矿井21处,占矿井总数的33.3%。煤矿安全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今年1 - 8月份,全省生产原煤8754万吨,发生煤矿死亡事故41起,死亡107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57起、37人,分别下降58.2%和25.7%。全省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为1.21,同比下降18.3%。其中,国有重点、国有地方、乡镇煤矿分别发生死亡事故13起、9起和19起,死亡18人、10人和79人,国有重点和国有地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0.33、0.84,同比分别上升37.9%和下降44.3%。1-8月份,全省煤矿发生重大死亡事故5起,死亡19人;发生特大死亡事故3起,死亡50人。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国务院446号令为动力,继续抓好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季节特点突出之重点严格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按照安全治理整顿项目进度计划,加快安全改造项目和安全监测监控联网工程的建设,在加强煤矿安全和瓦斯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确保排除大隐患,遏制大事故。

二、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深入开展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

河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省委书记徐光春到河南伊始就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领导都要把煤矿安全工作刻在心上、扛在肩上、压在身上,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国务院召开81次常务会议和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煤矿安全和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9月13日,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预防煤矿生产安全紧急会议,省长李成玉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坚决将监督煤矿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突出事故预防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巩固当前我省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一)成立领导机构,认真编制方案,全面启动了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2月23日第81次常务会议、3月22日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25日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精神,省政府成立了以史济春副省长为组长、省发改委、煤炭工业局、科技厅、安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我省根据国家安全“会诊”专家组提出的“会诊”技术报告专门制定了瓦斯集中整治方案,系统编制了全省国有煤矿三年安全改造和瓦斯利用规划,按照规划2005年至2007年全省煤矿安全投入不低于100亿元,其中瓦斯治理的投入不低于50亿元,并结合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全省煤矿安全投入、瓦斯治理与利用、瓦斯防治科技攻关等工作进行了科学统筹安排。

(二)围绕瓦斯防治,强化分类指导,制定技术规定。组织专家制定出台了《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若干规定(试行)》(即防突五十条),明确要求突出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瓦斯抽放系统。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必须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并且在防突管理上做到“八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安全投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管理责任到位、奖惩兑现到位、安全培训到位、科研资金到位。同时,在国家重点安全监控的45户煤炭企业的中,我省占5户,其中,一类企业3户(平煤、焦煤、郑煤),二类企业1户(鹤煤),三类企业1户(义煤)。对上述5家企业,我们按照《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总体方案》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加大治理力度,确保到2006年底,使平煤集团、焦煤集团、郑煤集团建立起比较可靠的瓦斯防治系统;鹤煤集团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瓦斯防治系统;义煤集团建立起比较实用的瓦斯防治系统。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提升矿井抵御重特大灾害的能力。2001年以来,我省通过申请国家补助、地方配套、贴息贷款、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用于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和利用,仅国有重点煤矿已投入资金12亿元用于煤矿安全改造,重点是瓦斯治理。今年,按照我省煤矿三年安全改造规划,焦煤集团、鹤煤集团、义煤集团、鑫龙煤业的2005年安全改造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复,批复总投资25.06亿元,平煤集团、郑煤集团等企业的安全改造项目已经上报国家发改委。目前这批项目已全面开工,其中省财政配套的5082万元省政府已专题研究安排,并要求国家补助资金和省配套资金今年底前必须完成,企业自筹资金和贷款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

(四)突出监管重点,全面强化现场管理。一是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推行“一二三”(一是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二是强化一通三防和安全责任制落实,三是夯实安全投入、职工培训和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新机制,实现“两个转变、两个加快”,即从措施型向工程型转变,从生产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转变,加快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化矿井建设,加快瓦斯开发利用。二是开展瓦斯综合治理专项排查。积极配合国家煤矿安全专家组“会诊” 的工作,进一步摸清了我省重点监控煤矿的安全欠账,我省5户安全重点监控企业安全欠账达97亿多元,其中瓦斯综合治理欠账达53亿元,河南瓦斯治理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三是强化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加大瓦斯地质工作,全面进行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开展全省矿井深部瓦斯地质图修编,推广“六位一体”防突措施;推行保护层开采技术,强化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长探短掘措施;对出现过动力现象的矿井,责令其限期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在鉴定结果出来前必须严格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四是大力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提高瓦斯测控能力。严格执行连续自动监测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瓦斯监查制度,防止瓦斯监测出现盲区。目前,国有重点煤矿、部分省辖市、主要产煤县的安全监控联网已相继建成,省煤炭局与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监控联网工程——省级中心站设备通过招标采购已相继到货,各国有重点集团公司分站已进入调试阶段,登封市、安阳市煤矿安全监控联网工程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五)依托大专院校,组织科研攻关和新技术应用。一是依托河南理工大学,由张铁岗院士牵头,组建了瓦斯技术防治中心,围绕瓦斯突出的机理、瓦斯突出预测预报手段、高效消突措施、高瓦斯低透气性煤层瓦斯抽放技术等,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全面提升科技对防治瓦斯的贡献率。二是在全省煤矿大力推广应用了“大钻孔、大管径、大流量、大负压”新型抽放设备和“本煤层、邻近层、老空区、高抽巷、高位钻孔”、“分源抽放”、“卸压区浅孔快速抽放”等瓦斯综合抽放技术,促进全省瓦斯综合治理水平整体提升。焦煤集团与河南理工大学合作的水力掏槽、平煤集团与中国矿业大学合作的水力割缝消突技术,极大地提高了安全保障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三、我省瓦斯综合治理和瓦斯(煤层气)利用规划目标和措施

(一)治理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煤矿安全改造,使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主要生产系统全部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规程的要求,瓦斯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瓦斯利用取得阶段性进展,煤矿重特大事故基本得到控制,事故发生起数大幅度下降。

——控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重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现在基础上下降30%,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

——完善煤矿安全系统与装备,更新改造带病运行的设备,设备超期服役率下降到10%以下。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装率为100%,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全部建立安全监控联网系统。

——利用科学的抽采方法,做到抽采最大化。高瓦斯矿区瓦斯抽采率达到30%,吨煤钻孔量达到0.1米。高瓦斯矿井建立完善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全省平均瓦斯利用率提高到30%。

(二)安全改造重点

1、矿井瓦斯抽采系统改造;

2、矿井通风系统改造;

3、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4、防灭火灌浆系统、综合防尘系统等项目的改造;

5、矿井水、顶板、机电运输、地温地压等灾害防治;

(三)资金投入需求和资金来源测算

根据国家“会诊”专家组对我省5家重点监控企业“会诊”技术报告,5家重点监控企业安全投入欠帐100亿元,同时,另据我省国有地方煤矿的“会诊”结果,国有地方煤矿安全投入欠帐25亿元,因此,上述企业安全改造规划的投入资金125亿元。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安全改造资金支持通过申请国家补助、省财政配套、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等形式解决。我省要求全省列入国家重点监控的煤炭企业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的提取标准均不得低于15元/吨,并尽可能争取省政府配套资金和国债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另外提高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决定对全省所有突出矿井增提5元/吨的专项防突资金,用于矿井防突管理和系统升级改造。

(四)瓦斯(煤层气)开发利用措施

1、突出重点,合理规划,有序开发。河南煤层气资源丰富,但地质条件复杂,开采状况不容乐观。为此,我省确定了单井试验、小型井网试验和规模开发分步实施的煤层气开发思路,不但要改善目前井下抽放方法、技术和设备、加强抽放力度、提高抽放质量和效果,而且要尽快进行地面煤层气开发的评价、勘探和试验工作,使其早日进入开发利用阶段。开发规划重点圈定在北起豫冀、豫晋省界,南止鲁县、平顶山、漯河一线,东至京广铁路,西到焦枝铁路之间,其中该范围内的安阳-鹤壁煤田、平顶山煤田和焦作煤田为近期煤层气开发利用重点地区。

2、明确目标,分步实施,不断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通过加大投入,2006年,煤矿瓦斯抽采率在目前不足20%达到30%以上;瓦斯(煤层气)抽采量达到2.5亿立方米以上;已开展瓦斯(煤层气)利用的矿区,利用率要达到40%以上,尚未开展瓦斯利用的高瓦斯矿区要实施瓦斯利用。“十一五”末煤矿瓦斯抽采率达到50%以上;瓦斯(煤层气)抽采量达到5亿立方米以上;瓦斯利用总量要达到2亿立方米以上,利用率要达到50%以上。

3、工作步骤。目前,我省正在对瓦斯(煤层气)开发规划进行调研,根据河南省煤层气勘查和开发试验资料,通过对省内开发前景有利地区进一步开展煤层气开发试验,条件具备后,积极推广规模开发。

四、几点建议

(一)建议国家把煤层气开发利用纳入能源发展规划,重视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我国“缺油、少气、富煤”能源的能源赋存状况,我国应该坚持以煤为主,加大煤炭综合利用力度,加快煤层气上、下游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评价与勘探相结合、重点突破与规模开发相结合,由浅至深、由易到难、滚动发展;坚持地面规模开发为主、带动煤矿井下抽放,地面开发与井下抽放并举,建立“先采气后采煤”的矿产资源综合开发新模式。国家从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制订煤层气产业发展规划并将其列入能源战略规划、政府投资规划。我国煤层气基础设施弱,特别没有煤层气输送管网。煤层气输送管网关系到国计民生,各矿区管网建设应纳入国家基础建设规划,有计划地投入适度的基建资金,分期实施,以加速我国煤层气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二)尽快出台《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实施意见》中提出的鼓励瓦斯抽采和利用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的主动性

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资源丰富,洁净气体能源供需缺口大,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煤层气(煤矿瓦斯)地质条件复杂,开采难度大,煤层气(煤矿瓦斯)产业尚在起步阶段,开发和利用作为投资项目存在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在目前阶段,建议国家加大对瓦斯治理和利用的支持力度,使瓦斯治理和利用作为投资项目不仅带来社会效益同时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瓦斯治理和利用上来。

(三)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管理体制创新,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各产煤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并充实和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煤炭资源和生产开发管理。”目前,多个产煤省区都在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建议国家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设,提出更明确的要求。

(四)建议国家在河南确定瓦斯治理和利用示范项目

国家应重点考虑在河南建设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原因如下:

1、河南煤炭地质勘察研究院具有煤层气评价和开发能力。从六十年代起,该院就在煤炭资源勘查的同时,对河南平顶山、鹤壁、安阳、焦作和荥巩等煤田进行了大量的煤层气采样测试和地质分析研究工作。河南煤层气的勘查研究工作一直处于全国先进先行列,为河南煤层气资源评价和开发积累了丰富资料。八十年代以来,该院结合河南煤层气实际,又对煤层气勘探方法进行研究,对煤层气资源和有利开发地段的选择进行了预测,近年来,该院又对国内外煤层气地面钻孔抽放的钻井技术、储层测试、储层强化、降压采气等方面的工艺、技术和方法进行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积累了一定勘探开发经验。

2、煤层气资源丰富。特别是许多矿区有充分的地质基础资料,加上已经开始对一些重点选区进行补充勘探评价,对煤层气资源条件比较清楚。

3、我省煤矿井下煤层气抽放已有几十年历史,形成一定的基础。

4、我省城市供气严重短缺,具有广阔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