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在全国电力供应形势总体偏紧,自然灾害、外力破坏严重的情况下,电力工业圆满地完成了“两会”期间、迎峰度夏等重大事件和节假日的供电任务,保证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工农业生产的基本用电要求,确保了电力工业运行安全总体状况良好。全年没有发生特大人身伤亡和特大设备事故。 一、2005年电力安全状况 (一)电力需求持续增长,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2005年,全国电力供需紧张现象虽有所缓解,但部分省份仍呈短缺态势,受天气影响,区域性、季节性、时段性缺电仍有发生。全社会用电量达到24689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3.4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8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全国发电量24747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2.8%。从2002年下半年到现在,我国已经连续40多个月用电量平均增幅超过10%以上。在此期间,发电设备、输电设备都在高负荷下连续运转,在这种情况下,电力工业基本实现了安全可靠供电。 (二)台风自然灾害多发,迎峰度夏平稳过渡 2005年,自然灾害多发,全国电力系统承受了严峻的考验,确保了电力的可靠供应。今年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华东电网连续遭受了“海棠”等五次强台风袭击。其中“麦莎”的风力之大、破坏力之强和影响范围之广均为历史罕见,而“卡努”为建国以来出现的最强台风。华东电网公司和四省一市电力公司及时启动应急预警机制,各级领导深入一线指挥,应急抢修队伍顶风冒雨抢修受损线路,调度系统启动事故处理程序,确保重要联络线安全运行,避免了由此而引发的大面积停电事故,保证了安全稳定运行。海南省遭受了近30年来最强烈的台风袭击,几乎导致全省负荷损失殆尽,海南电网公司沉着应对,反应快速、行动果断,仅用1个半小时黑启动成功,恢复了重点单位、用户和重点部位的供电,保住了发电设备和主网架的安全。 (三)大面积停电发生两起,安全事故同比减少 2005年,全国发生电力生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16起,死亡21人,同比增加10人。其中,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5人,即新疆华电红雁池电厂油罐爆炸事故;一般电力生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15起,死亡16人。发生电网事故74次,同比减少127次,下降63%,其中特大电网事故1次、重大电网事故1次,即海南和藏中电网停电事故。电力设备发生事故427次,同比减少132次,下降24%。其中重大设备事故2次,发生火灾事故1起。电力安全事故总体数量减少,死亡人数上升。 9月26日,受“达维”台风影响,海南省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主网瓦解,导致全省大面积停电事故。10月24日,西藏藏中电网发生电网瓦解事故,造成拉萨、山南、日喀则地区停电。事故发生后,海南电网公司、西藏电力系统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均在较短时间内恢复供电。 (四)电力建设伤亡事故多发,施工安全形势严峻 2005年,全国电力建设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5起,死亡92人,其中,云南谷拉水电站施工设备倾覆事故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造成死亡14人、重伤4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3起,死亡52人、重伤31人;一般人身伤亡事故21起,死亡26人。对此,我委会同电监会、国家安全总局等有关部门,对内蒙古新丰电厂、重庆合川双槐电厂2起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并及时通报情况,要求各发电公司、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组织对在建电力项目安全检查,并对电力基建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电力建设规模大项目多,造成管理和技术力量分散;二是电力建设市场竞争激烈,盲目压价成为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三是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措施落实不深入、教育培训不扎实的等问题。 二、2006年电力安全工作重点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电力供应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完善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和“两会”期间城乡居民和重要用户供电。 (二)实施电网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根据《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不断完善突发电力事故应急预案和电网黑启动方案,特别是制定针对迎峰度夏、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而导致停电事故的抢修措施和供电方案,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依法执政,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的管理监督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施工安全方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电力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适应电力工程建设需要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加强电力建设监管工作力度,制定有效和可操作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工程建设安全。 (四)严格查处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依法查处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督促电力企业切实做好电力设施维护工作,完善测试手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让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关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为安全供电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安排部署反事故和迎峰度夏工作 国务院领导十分重视莫斯科及周边地区发生大停电事故并专门指示,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企业要紧密结合电力供需的实际情况,制定反事故方案,通过对照检查、反事故演习等深入抓好落实工作。各级领导和电力企业职工要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强化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电网特别是城市电网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力度,完善反事故措施和预案,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北京、上海等重要城市和全国迎峰度夏期间的供电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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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电力工业安全状况分析
发布时间:200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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