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一个岛国,石油天然气资源贫乏,消费基本依赖于进口。目前,日本实施的石油天然气政策主要有,能源进口渠道多元化;不断完善原油储备,以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倡导全社会全方位节约能源、加大替代能源研发力度,以减少对进口能源依赖。 一、油气现状 (一)产量 日本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极度贫乏,资源储量未列入世界能源统计数据中。日本的石油、天然气产量分别占全国需求量的0.2%和4%,其余全部需要进口。 (二)消费 近几年,日本的石油消费量基本在2.4—2.5亿吨/年左右,消费水平总体平稳,2004年占世界石油消费总量的6.4%。天然气消费量在700—800亿立方米/年,消费虽有起伏,总体呈上升趋势,2004年占世界天然气消费总量的2.7%。 据预测,2004—2010年,日本的石油、天然气需求将会增长,到2010年将分别达到2.8亿吨和6500万吨(LNG);到2020年,日本的石油需求将达到2.88亿吨,用煤炭和天然气替代石油发电,也可能使石油需求减少到2.7亿吨;如果反核呼声高涨,液化天然气的需求可能要增加到7000—8000万吨。 日本经济产业省出台的基本能源政策,在未来5年内将对能源消费结构进行调整,以发展清洁、高效电力为核心,适当降低石油的比重,减缓气候变化影响。预测2010年,与2000年相比,日本的石油消费下降4个百分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46%;天然气、核电和新能源消费分别上升2个百分点和各1个百分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5%、14%和3%,而煤炭和水电的比重仍为18%和3%,基本不变。 (三)进口 日本一次能源消费构成中,石油约占50%,而99%以上靠进口。2004年,日本从中东国家进口石油约占67%,其余从东南亚、非洲和拉美等国家和地区进口,是世界第二大原油进口国,占世界石油贸易总量的11.3%。天然气约占13%,95%以上靠进口,主要来自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澳大利亚等国,进口量分别占35.5%、19%和14%,卡塔尔和文莱各占11%。2004年,日本进口天然气770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三位。其中液化天然气贸易占世界的52%,占亚洲地区需求的72%。 二、油气政策 (一)基本能源政策 日本的能源安全始终聚焦于中东石油供应。在20世纪70年代遭受石油冲击后,为保障能源安全,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保证石油和其他燃料的供给,减少对石油的需求。同时,在民间和政府两个层面建立石油储备。 2004年6月,日本出台的基本能源政策强调,为了更大程度地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日本将进一步寻求能源多样化,而核心是继续依靠核电;鼓励使用天然气,以减缓气候变化;减少石油的比例,以有效地降低对中东石油依赖。 (二)油气政策 1.石油安全政策 日本的进口石油大部分来自政治、社会极不稳定的中东地区。因此,日本提出旨在分散风险的综合资源战略,通过石油自主开发和直接投资等多种方式,深化与主要产油国的关系,确立石油供应多元化格局。 (1)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日本一直遵循国际贸易规则开展石油贸易,从国际市场获取大量石油。同时加强国内立法,使石油进口、运输、消费和储备等环节制度化,制定《新能源特别措施法》、《能源使用合理化的法律》和《石油储备法》等。 (2)强化石油自主开发。推进建立一批资产规模大、技术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核心开发企业,鼓励企业去海外进行油气勘探开发。 (3)实行海外勘查计划。通过一些半官方组织,如矿业事业团、海外经济合作基金会等机构,对从事海外资源开发提供资助或贷款担保支持等。 (4)大力推行日元外交。为保障石油进口的多元化,日本注重与石油生产国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对非洲、中南美洲的官方援助,加快争夺远东和中东地区石油资源。 2.石油储备政策 (1)建立储备。日本的石油储备是依法建立的。自1971年以来,日本公布了民间石油储备目标及增加计划,供需优化和紧急措施法、石油公团法,《石油储备法》颁布后又两次进行了修订;2002年7月日本参议院会议通过了石油公团废止及其关连法,决定把石油储备转为国家事业。 (2)储备主体。日本的石油储备有民间和政府两个主体。《石油储备法》规定,民营石油公司都要持有石油储备,实际库存根据每家公司的生产量或进口量而定。储备品种可以是原油、石油制品或是两者兼而有之,流通领域的库存依法算作实际库存,进口商储存要与进口的品种相同。 (3)储备规模。1972年开始,从日本依法要求石油进口和石油加工企业储备相当于自需求60天石油。此后,又增加至70天。政府必须储备可供90天消费需求的石油。目前,日本拥有政府储备为92天,民间储备为79天,加上流通领域库存,日本的石油储备足够使用半年以上。 (4)储备管理。2004年2月,日本成立了日本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资源机构成立,作为独立的管理机构,从石油公团手中接管了国家石油储备的全部管理职责,包括管理国家石油和液化石油气储备、基地及建设和运作,按政府指令释放储备的石油和液化石油气。 (5)储备动用。在国内石油供应短缺或中断的情况下,首先考虑抑制需求;其次是动用民间储备,采用降低民间储备目标量的方式,而不是政府直接干预;最后才动用国家储备,经济产业省大臣具有动用储备权。 (6)储备发展。日本充分利用自身石油储备优势,在亚洲石油消费增加的情况下,提出亚洲各国应在加强石油储备的基础上,建立相互调剂余缺的亚洲石油储备机制,并表示愿意将本国尚空闲的储备设施转用于亚洲的石油共同储备。 3.环境保护政策 2004年底,日本环境省提出了一份国家环境税征收计划草案,提议从2005年财政年度开始,对化石燃料和电力按碳含量以2400日元/吨征税。这项计划有利于保护环境,但却面临着经济产业省、日本经济组织、石油企业和电力联盟及其他工业协会的反对。 4.节约能源政策 日本在推行节约上,由于节能技术先进、国民意识强、政府推动力度大,一直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l)在产业层面,依据《节能法》,对企业加强能耗管理和监督,要求企业在保证同等产出的情况下每年能源消耗递减1%;以经济组织、社团和联盟为主,开展产业自主节能活动;鼓励企业引进、开发和应用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 (2)在生活层面,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强化具体措施;提高办公设备能效,控制家电、空调的能耗;鼓励开发新型建筑材料,提倡建设节能型建筑物;提倡国民改进生活方式,建设节能型社会。 (3)在运输层面,继续改进汽车能耗系统,普及低能耗、新能源、环保型汽车,用税费政策限制或强迫淘汰能耗高、不环保的运输工具;促进节能运输方式发展,提倡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尽量控制私车用量;改善交通条件,提高物流效率,推进电子商务和家庭办公等。 5.油气替代政策 目前,石油、核能、煤和天然气仍是日本的主要一次性能源。日本能源基本计划要鼓励开发新能源,争取提高新能源比重,努力实现能源最佳综合利用。 (l)核能将作为主要能源继续推进发展,同时加强核电站安全运转、核燃料管理和循环利用。日本计划到2030年,再建成10个核反应堆,其中2010年前建成4个。 (2)积极推进新能源发展,支持燃料电池、风力、太阳能和垃圾发电等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并为其产业发展和商业化应用作好准备。 (3)加强天然气能源的开发利用,特别要加强天然气制油、二甲醚等天然气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利用液化天然气。 (4)开发普及环保、高效、洁净的煤炭利用技术,继续加强水能和地热等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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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石油天然气政策介绍
发布时间:200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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