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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
发布时间:2006-04-10 来源:国家能源局

煤层气在煤矿称为煤矿瓦斯。根据新一轮资源评价结果,我国陆上煤层气资源量36.8万亿立方米,与陆上常规天然气资源量(38万亿立方米)相当,仅次于俄罗斯和加拿大。我国煤层地质条件复杂,煤层气储层特征为低压、低渗透、低饱和度,大规模开发在理论和技术方面尚存在难题。煤层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甲烷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5%-16%时,遇明火就会爆炸,这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源。煤层气不加以利用,直接排放到大气中,其温室效应约为二氧化碳的21倍。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既可以有效地解决煤矿瓦斯事故、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又有利于增加洁净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保护生命、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多重目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瓦斯防治和产业发展工作。2004年底,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开发和利用煤层气既可治理瓦斯,又可利用能源,一举两得,应该加大科研、勘探、开发的力度。2005年国务院召开第8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煤矿安全问题,提出了瓦斯集中整治措施。今年初,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生产工作会议上提出,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重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安监总局、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了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思路,强化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攻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煤层气开发利用问题,提出了瓦斯集中整治的相关措施。

一是建立工作体系。27个省(区、市)成立了以省级分管领导同志为组长的煤矿瓦斯防治(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和实施治理和利用方案,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国家发展改革委网页设立“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栏目,及时宣传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目标考核体系,2006年全国下达煤矿瓦斯抽采量40亿立方米,利用量14亿立方米以上,并对重点产煤省(区、市)定期进行量化考核。

二是推广先进经验。总结推广了阳泉、淮南、松藻等矿区瓦斯治理和利用的做法,要求广大煤炭企业学习借鉴。之后,在安徽省淮南市组织召开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掀起了学先进的热潮。2006年4月,将在山西省晋城市召开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现场会,推广晋城等矿区先抽后采、煤气共采、瓦斯利用的经验。

三是制订扶持政策。发展改革委多次召开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和煤矿瓦斯利用座谈会,赴有关省(区、市)和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项目核准与认定、建设用地、勘查开采、瓦斯发电与民用、税费优惠、产品定价等综合性政策措施。2005年底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加快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代拟稿),近期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四是推进技术攻关。2005年,发展改革委批准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和中国矿业大学共同组建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关键技术的工程化、集成化研究开发。煤矿低浓度瓦斯(6%-25%)输送及安全发电技术研究科技成果在淮南矿区通过专家鉴定,为全国大规模利用煤矿瓦斯积累了经验。今年发展改革委又批准组建煤层气开发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组织开展地面煤层气勘探开发技术研究开发。目前,正组织实施高瓦斯、高地温、高地压、煤层群开采条件下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严重突出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自燃发火严重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技术研发与装备制造、煤气共采等5大示范工程建设。

五是增加扶持资金。2005年中央财政下达国债资金30亿元,用于安排951个煤矿抽采系统等改造项目,为夯实煤矿企业安全基础奠定了良好基础。大多数煤炭企业按照财政部等国家四部委局联合下发的财建[2005]168号文件要求,足额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其中重点煤矿平均吨煤提取安全费用16元。2006年国家决定继续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特殊困难国有重点煤矿通风系统、防尘灭火系统等改造,重点支持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系统的改造和建设,支持重点煤矿兼并中小煤矿安全系统的改造,支持科技攻关示范工程建设等。

六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资源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煤层气管网建设,大力培育煤层气消费市场,以需求促生产,鼓励煤层气的利用。正在筹备组建煤层气管道公司,拟建设山西沁水盆地南部的端氏-晋城-博爱和端氏-长治-林州-安阳等煤层气输送管道。目前,中联煤层气公司正在与河南安彩等企业协商建设山西晋城到河南安阳的煤层气输送管道。

七是组织编制专项规划。2005年,发展改革委成立了全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领导组、顾问组和编写组,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召开2次专家评审会议,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项目、管网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和政策措施等。目前,规划稿已征求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的意见,正在最后修改完善之中。初步规划到2010年全国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100亿立方米,获得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3000亿立方米,建设9条煤层气输送管道。

八是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抓好井下瓦斯抽采利用。到去年底,国有重点煤矿高瓦斯矿井初步建立了以钻孔和巷道抽采为主的瓦斯抽采系统(地面抽采系统308套、井下移动抽采系统272套)。据统计,2005年,全国煤矿瓦斯(煤层气)抽采量30亿立方米,抽采率26.5%。其中,阳泉、淮南、水城、盘江、松藻、晋城、抚顺等7个矿区年抽采量超过1亿立方米;全国煤矿瓦斯利用总量超过10亿立方米。另一方面,搞好地面煤层气勘探开发工作。截至2005年底,全国施工各类煤层气井615口。而2005年,全国共施工煤层气井328口,超过历史累计施工井数总和。其中,中联煤层气公司钻井248口,是前8年钻井总数的3倍,完成价值工作量7亿元,相当于前8年的总和。中石油公司勘查开发投入2.4亿元,完成11口直井和1口多分支水平井。煤炭企业加大地面煤层气开发,晋城煤业集团公司96口井投入生产,形成175口煤层气井组规模,抽采能力达1.5亿立方米。山西沁南煤层气开发利用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潘河煤层气项目,已完成钻井100口,年产能达到7000万立方米,2005年11月份开始商业售气。

目前,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有关部门、单位和煤炭企业树立了“煤矿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正确理念,增强了“发展先进生产力,保护生命、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构建煤矿瓦斯防治“生命工程”的氛围已经形成,综合防治的效果开始显现。据调度快报,今年一季度,全国煤矿瓦斯事故发生46起、死亡253人,同比减少32起、325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发生8起、死亡133人,同比起数持平、人数减少269人;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