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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巡视员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吴吟 在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现场会上的总结讲话
发布时间:2006-06-26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巡视员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吴吟
在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现场会上的总结讲话
(2006年6月22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现场会,是经国务院批准召开的一次非常及时、非常重要的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做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促进全国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
    两天来,与会代表还听取了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科技部、煤炭工业协会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参观了现场,交流了经验,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技术讲座。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会议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对这次会议进行总结。
    一、关于这次会议的主要收获
    这次会议时间紧,议程多,任务重,富有成效,既坚定了信心,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又总结了经验,查找了差距,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有了更深的思考,形成了以下共识。
    (一)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目前正处在一个重要转折阶段,建设煤矿瓦斯防治“生命工程”的氛围在全行业已经形成,瓦斯综合防治的效果开始显现。大家一致认为,自国务院81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煤矿集中开展瓦斯防治工作以来,各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主要标志有三个:
    一是,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的合力已经形成。国家有关部委办、各煤矿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高度关注瓦斯防治工作,密切协作,积极推进。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瓦斯防治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区方案,提出阶段性目标和重点措施,并协调各方面力量认真加以落实。
    二是,采煤采气一体化、开发利用产业化效果已经显现。2005年,全国共施工煤层气井328口,超过之前历史累计施工井数的总和。全国煤矿瓦斯抽采总量达到23亿立方米,利用总量约10亿立方米。晋城地区坚持地面预抽与井下抽采结合,初步探索出“井上下同采、产业化发展”的模式。松藻、淮南、平顶山、盘江、辽源等煤炭企业坚持先抽后采,加强井下抽采,确保矿井在安全状态下进行采掘活动。阳泉、晋城、淮南、松藻、盘江、水城、抚顺等7个矿区年抽采量超过1亿立方米。抚顺、晋城、阳泉、靖远等煤炭企业变瓦斯“杀手”为“帮手”,基本形成了民用、发电、工业燃料、汽车燃料等多领域的瓦斯利用格局。
    三是,煤矿安全形势有了有所好转。2005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今年1~5月份,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三个下降,煤矿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0.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百万吨死亡率2.09,同比下降29.4%。其中,瓦斯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0%,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1%。
    (二)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是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是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南。大家深切感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针,第一次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此后,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第116次常务会议、今年元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国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等,都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明确部署。特别是3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时强调,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党和国家关于安全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标志着科学发展观内涵的扩展和深化,标志着安全生产地位和作用的进一步强化。对煤炭行业来讲,具有十分紧迫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煤炭工业的安全发展,必须注重保护职工的生命权和发展权,把发展建立在煤矿安全状况不断改善、行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之上,实现安全生产、经济建设、增长质量和规模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煤矿瓦斯(煤层气)是洁净能源,推动开发利用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对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晋城的实践表明,煤矿瓦斯的开发利用,是一个非常有前景的产业,推进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综合效益显著。
    煤矿瓦斯是害又是宝。作为一种有害的危险气体,严重危及煤矿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其温室效应约为二氧化碳的21倍,对臭氧层的破坏力是二氧化碳的7倍。作为一种新型能源和洁净能源,其储量丰富,发热量高,是常规天然气最现实可靠的补充或替代能源。加强瓦斯治理,加快煤层气开发,对于改善煤矿安全状况,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瓦斯替代汽油作为汽车燃料使用,每立方米瓦斯发热量相当于1公升107号汽油,价格仅为汽油价格的一半,可以节约燃料成本50%;同时,瓦斯汽车尾气排放中不含铅,基本不含硫化物,比普通汽油一氧化碳排放减少97%,碳氢化合物排放减少72%,氮氧化物排放减少39%。瓦斯作为居民燃气、锅炉和工业燃料,每立方米瓦斯发热量相当于1.3千克标准煤,则更洁净、方便、高效。此外,建设煤层气生产基地是一个系统工程,可以带动道路、管道、钢铁、水泥、化工、电力、生活服务等相关产业,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因此,积极推进瓦斯利用的规模化,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四)坚持“瓦斯事故可以预防”、“先抽后采、煤气共采”积极的瓦斯防治观,通过瓦斯抽采使高瓦斯矿井处于低瓦斯状态下开采,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大家普遍认为,目前,煤矿瓦斯防治的一系列积极观念已经确立。“发展先进生产力、保护生命、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瓦斯不治、矿无宁日”,“瓦斯事故可以预防和避免”,“可保尽保、应抽尽抽、先抽后采、煤气共采”,“系统是基础、抽采是重点、防突是关键、监控是保障”,“瓦斯是资源和清洁能源”等先进理念,已渗透到各个层面,深入到千家万户,成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实践告诉我们,要想从根本和源头上遏制瓦斯灾害,实现煤矿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以这些理念为指导,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把瓦斯抽采放在战略位置,创新发展模式,坚持地面与井下抽采结合、抽采与利用结合的发展原则,努力实现抽采和利用的最大化。据晋城矿区实测,地面一个钻孔的瓦斯(煤层气)日抽采量达到2500立方米时,每年可使0.10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吨煤瓦斯含量降低0.9~1.0立方米。经过7~8年的预抽,吨煤瓦斯含量即可降低到10立方米以下,达到相对安全的条件。再通过井下采动时的边抽边采,使煤体瓦斯含量得到充分有效的降低,瓦斯压力得到充分有效的释放。这样,高瓦斯煤矿才能真正处在低瓦斯状态下再进行采掘活动,不仅提前消除了开采过程中瓦斯突出的危险,而且能够为实现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的战略目标创造条件。这是煤矿安全发展的总体方向和治本之策。
    (五)推进瓦斯基础理论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是实现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总体目标的重要支撑。科学技术是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重要手段。随着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的蓬勃发展,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近年来,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技术有了新的突破。在地面煤层气开发方面,空气钻进技术广泛采用,压裂技术研究有了新进展,多分支水平井技术得到积极推广。在煤矿瓦斯抽采方面,广泛采用各种形式的保护层开采、顶板抽采、穿层钻孔抽采、顺层钻孔抽采、地面钻井抽采、深孔预裂爆破等技术,形成了一整套先进适用的瓦斯抽采技术体系。淮南矿业集团与胜利油田动力机械集团联合开展低浓度瓦斯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成果通过了专家鉴定,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为大规模利用煤矿瓦斯积累了经验。
    应该看到,我国煤田瓦斯地质条件复杂,在理论和技术方面还存在一些关键性难题,特别是对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还没有完全认识,一些基础理论研究和公益性、前瞻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相对滞后于煤矿开采实践活动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煤矿瓦斯的治理与利用工作。因而,也就特别需要加快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加大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力度,不断促进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煤矿瓦斯(煤层气)开发利用是一项资金密集、技术密集、投资回收期长的新兴产业,特别需要国家经济政策的引导,需要制定配套的产业技术法规和标准。煤矿瓦斯(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项目,而且风险大、投资回收期长。据中联公司测算,即使在目前税收优惠条件下,煤层气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也仅为9%左右,达不到天然气行业12%的基准收益率标准。为推进煤矿瓦斯(煤层气)的开发利用,迫切需要在煤层气市场准入、发电上网、价格、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建立健全政策措施,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并适当给予扶持。
    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煤矿瓦斯(煤层气)开发利用的安全规范及行业标准,缺少煤层气资源保护和产业监管法规。为了确保煤矿安全,新建矿井应该强制推行“先采气,后采煤”,吨煤含气量超过一定标准的必须实行地面开采和井下抽采相结合,使煤矿瓦斯达到安全可控条件后,方可开采煤炭;现有高瓦斯矿井要强制健全瓦斯抽采系统,加强瓦斯抽采,严格做到以抽定产、以风定产。这些,都需要国家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并强制执行。
    二、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会议以后,各省(区、市)和有关方面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华建敏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把这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推动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落实工作,跟踪检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商,提高瓦斯防治工作效率;要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督促整改;要加强信息交流工作,办好信息简报,强化工作指导,推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检查本地区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情况,及时上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坚持抓现场,抓检查,抓指导,协调解决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各煤矿企业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晋城、淮南、松藻等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继续加大安全投入,抓好煤矿安全改造,提高系统安全保障能力;要强化全员安全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瓦斯治理与利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瓦斯严重突出区域和突出区域的综合治理;要认真落实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同志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大力发展煤层气产业,实现国务院提出的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有较大幅度减少的目标,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责任。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创新思路,标本兼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共同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促进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