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中、华东和南方电网现役电厂供热改造可行性研究有关收集资料和调研工作的函 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一五”纲要以人为本和节能降耗的要求,切实做好华中、华东、南方电网现役纯凝发电机组供热改造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我委已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简称“中咨公司”)负责开展调研评估。近期,中咨公司将开展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等工作,请你单位给予支持和协助,现将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对现役电厂供热改造可行性研究的评估工作,将采取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请你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并将联系方式于2006年9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咨公司。 三、你单位可安排本省内有关企业或单位,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填写调查表,并将书面和电子文件于2006年9月25日前提交中咨公司。 四、中咨公司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和项目进行现场调研,请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五、附件的电子版本可与中咨公司联系取得,或通过我委网站WWW.NDRC.GOV.CN能源局子站获得。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北文 010-68733502/zbw@ciecc.com.cn 朱 宁 010-68733516/zhuning@ciecc.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中咨大厦15楼 邮编:100044 能源局电力处: 刘宇飞 010-68501649
附件:1、有关填写调查表和提供相关资料的说明; 2、**省供热改造现役电厂汇总表; 3、**市城市规划及热负荷调查表; 4、**市城市供热热源调查表; 5、拟实施供热改造电厂调查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章) 二OO六年九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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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中、华东和南方电网现役电厂供热改造可行性研究有关收集资料和调研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0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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