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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低瓦斯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装率达74.1%
发布时间:2007-03-30 来源:国家能源局

推广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是国家确定的瓦斯防治七项措施之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在企业重视和国家支持下,目前,高瓦斯矿井已基本全部装备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为进一步提高安全标准,从2006年起,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所有低瓦斯矿井也要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至2007年2月末,全国已有12005处低瓦斯矿井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装备,安装率为74.1%。其中原国有重点煤矿已安装558处,安装率为96.9%;国有地方煤矿已安装1173处,安装率为80.8%;乡镇煤矿已安装10274处,安装率为72.5%。安装率在90.0%以上的有:北京、山西、内蒙、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四川、贵州、宁夏、新疆兵团、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公司等14个统计单位。其中北京、江苏、福建、宁夏、新疆兵团和神华集团安装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