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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出台2007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7-03-30 来源:国家能源局

最近,重庆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办公室印发了《2007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2007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工作思路、目标和措施。

2007年重庆市瓦斯抽采利用目标是:瓦斯抽采量达到3亿立方米,瓦斯利用量达到2亿立方米。其中,市级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9亿立方米,瓦斯利用量达到2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70%以上;区县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1000万立方米以上。

《意见》提出了五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瓦斯抽采利用管理体系,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工作责任和目标考核制度。二是加大安全技改资金投入,优化瓦斯抽采系统,更新瓦斯抽采设备,提高抽采率和利用率。三是着重提高区县煤矿瓦斯抽采技术水平,扩大瓦斯抽采矿井数量,增加瓦斯抽采量。四是着力推进瓦斯治理与利用示范矿井建设,推广瓦斯抽采先进技术和装备,做到“大流量、多抽泵、大管径、多回路”。五是加强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