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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副省长吴登昌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07-04-24 来源:国家能源局

(2007年4月20日)

尊敬的华建敏国务委员,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简要汇报一下陕西省煤矿瓦斯综合防治情况。

陕西是煤炭资源和煤炭生产大省,2006年生产煤炭1.63亿吨。煤矿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特别是铜川北区瓦斯含量高,煤、油、气共生,煤层自然发火期短;韩城矿区属于三软煤层,煤层透气性差,瓦斯抽采难度大,双突隐患严重;彬长矿区瓦斯含量高,赋存规律性差等。为了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近年来我省认真汲取陈家山煤矿“11.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不断加强以瓦斯防治为重点的煤矿安全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2006年在煤炭产量同比增长6.75%的情况下,发生瓦斯事故3起,死亡35人,同比减少35人,下降54.3%,比国家下达的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减少64人。今年一季度发生瓦斯事故1起,死亡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瓦斯防治为重点的煤矿安全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煤矿安全专题汇报,省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扩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确定了重点联系的煤矿,定期深入矿井督促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成立了煤矿瓦斯防治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在瓦斯防治、安全项目技术审查等方面的职责;充实和加强了煤炭行业管理力量,特别批准省煤炭局从煤矿企业招录了10名有实践经验的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省政府出台了有关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的政策规定。省政府制定下发了《陕西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通风及瓦斯防治工作规定》等文件,对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防治工作的责任、措施、资金来源、事故追究、科研攻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规定瓦斯灾害严重矿井至少按吨煤15元标准提取安全费用;开采水平、采区必须有瓦斯综合防治专门设计并按程序报批。

三是加强了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目前,全省所有瓦斯灾害严重的矿井全部安装了瓦斯抽采系统,共建成瓦斯抽采系统48套。全省597处瓦斯矿井安装了瓦斯监测系统,瓦斯灾害严重的矿务局实现了局内集中联网监测。瓦斯灾害严重的县区高瓦斯矿井县级联网监测系统基本形成。

四是坚持开展瓦斯防治督导工作。2005年以来,省政府先后从省直部门、科研院校、煤炭企业抽调10余名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2个瓦斯防治督导组,分别派驻铜川、韩城矿区,实施现场督导,赋予督导组处罚和下达停产指令的权力。2006年查出重大隐患83条,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责令矿井停产6次,作业面停产20次。

五是进一步加大了小煤矿安全事故的经济处罚力度。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小煤矿项目建设、劳动定员、超层越界、超能力生产等方面做出了七项硬性规定。明确规定:小煤矿发生事故一次死亡1人,罚款50万元,停产整顿1个月;死亡2人,罚款100万元,停产整顿3个月;一次死亡3人或一年内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予以关闭。

六是组织开展了小煤矿技术指导服务工作。2006年,我们从国有重点煤矿抽调37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6个技术指导服务组,以落实瓦斯防治措施为重点,帮助和指导小煤矿进行升级改造、消除事故隐患。

2007年我省煤矿安全的目标是: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避免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遏制一次死亡3-9人事故;减少零星事故;抽采瓦斯1亿立方米,利用瓦斯2000万立方米。在瓦斯防治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完善瓦斯抽采系统。重点解决一些矿井抽采能力不足、瓦斯抽采效果差的问题,逐步实现矿井采煤工作面准备一个、抽采一个、开采一个的接替模式。今年新增10套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全省抽采瓦斯1亿立方米。

二是所有瓦斯矿井6月底前全部安装监测监控系统。加快全省煤矿安全网络工程建设,力争三季度完成省市联网,同时加快铜川、渭南、咸阳等瓦斯灾害严重地区市级煤矿安全集中监控网络建设。

三是开展煤矿瓦斯防治科技攻关。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煤、油、气共生煤层、“三软”煤层瓦斯抽采,以及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和陕北地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技术研究,努力解决煤矿安全技术难题。

四是试行瓦斯矿井矿长任期目标奖励制度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五是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瓦斯督导力量。将黄陵、彬长矿区纳入瓦斯防治督导范围,在彬长矿区增设瓦斯防治督导组。

六是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积极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加快地面抽采和商业开发试验,扩大瓦斯利用领域。

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努力实现我省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