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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召开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部署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07-05-28 来源:国家能源局

5月22日,江西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南昌召开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副省长洪礼和发表书面讲话。会议传达了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宣读了2007年江西省煤矿瓦斯整治工作要点,交流推广了丰城矿务局的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工作经验。全省9个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43个产煤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省属各煤矿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总工程师、15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主要领导和总工程师、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及赣州站主要负责人、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等参加了会议。

洪礼和同志指出,近年来,全省煤炭系统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不断提高机械化采煤水平,不断提高瓦斯抽采率和利用率,瓦斯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但是瓦斯灾害仍为煤矿安全最大的隐患,加强瓦斯防治是确保煤矿安全的重要措施。他要求,全省煤炭系统要认真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会议部署,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整治。一是继续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不动摇。二是积极推广应用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高机械化采煤水平。三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用好省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和提取的安全费用,加大煤矿瓦斯防治投入。四是抓好职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五是强化瓦斯督导,排查事故隐患。

会议总结了2006年煤矿瓦斯治理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一是瓦斯事故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全省合法煤矿共发生6起瓦斯事故,死亡18人,控制在国家发改委下达的9起、死亡33人的指标范围以内。二是瓦斯抽采利用取得进展。2006年全省瓦斯抽采量4024万立方米,瓦斯利用量3147万立方米。今年4月,省内第一个瓦斯发电项目试机发电。三是瓦斯治理措施得到国家的充分肯定。“三条高压线”的做法,在晋城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介绍;瓦斯抽采利用考核和奖励办法,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座谈会上得到充分肯定。

会议部署了2007年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保护生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加大安全改造投入,推进瓦斯治理技术攻关和示范工程建设,促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完成三年瓦斯治理奋斗目标。两个目标:一是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控制在8起28人以内。二是全省煤矿瓦斯抽采量8000万立方米,利用量4800万立方米,利用率60%。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加强瓦斯防治工作队伍建设。(二)强力推进瓦斯抽采利用,促进瓦斯综合治理。分解落实指标,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工作力度;用好煤层气抽采利用政策,调动煤矿企业积极性;认真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树立先进的瓦斯防治理念;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大科研力度。(三)强力推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保证有效发挥作用。全省所有煤矿都要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努力实现远程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并在搞好后续服务上下功夫。(四)强力推进防突措施的落实到位,严防突出事故发生。重点抓好防突整治,加强防突技术工作,强化特定区域的瓦斯防治措施。(五)严守“三条高压线”,做到不超产、不超员、不超限。(六)努力完成2005年专家“会诊”提出的整改意见,组织“会诊”回头看。(七)继续增加煤矿安全投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八)加强瓦斯集中整治督导工作,督促落实瓦斯整治方案。(九)抓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十)学习贯彻煤矿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文件。

与会代表还参观了丰城矿务局瓦斯发电、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及瓦斯民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