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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肃两省完成全年瓦斯抽采利用指标
发布时间:2007-11-09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四川、甘肃两省已提前3个月完成全年瓦斯抽采利用指标。

今年1-9月份,四川省共抽采煤矿瓦斯6,594万立方米,已完成国家下达全年瓦斯抽采指标4,000万立方米的164.9%;利用瓦斯2,690万立方米,已完成国家下达全年瓦斯利用指标1,600万立方米的168.1%。

今年1-9月份,甘肃省共抽采煤矿瓦斯5,492万立方米,已完成国家下达全年瓦斯抽采指标4,000万立方米的137.3%;利用瓦斯1,672万立方米,已完成国家下达全年瓦斯利用指标1,500万立方米的111.5%。

今年以来,四川、甘肃两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印发2007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0号)要求,加大了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力度。目前,两省的国有重点煤矿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60%以上的低瓦斯矿井中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