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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07-11-09 来源:国家能源局

近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今年1-9月份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1-9月,全国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210起,死亡752人,同比减少27起、少死亡123人,分别下降11.4%、14.1%。发生较大瓦斯事故66起、死亡335人,同比减少28起、少死亡105人,分别下降29.8%、23.9%;重大瓦斯事故13起、死亡19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期持平;特别重大瓦斯事故2起、死亡61人,事故起数同期持平,死亡减少3人。1-9月,全国累计抽采瓦斯35亿立方米,利用10.3亿立方米,利用率为29.5%,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81.0%和68.6%。

通报指出,大多数省(区、市)较好地完成了今年1-9月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但小煤矿瓦斯事故多发,部分地区瓦斯事故比例高,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比例上升,煤矿瓦斯事故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大多数省(区、市)较好地完成了今年1-9月瓦斯抽采目标,但部分省(区、市)瓦斯利用率低,瓦斯利用完成情况距离预定目标差距较大。下一步,亟待加强瓦斯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瓦斯利用工作。

通报要求,第四季度特别是11月份历来是瓦斯事故的高发期,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防治(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按要求组织对45户安全重点监控煤矿企业进行煤矿瓦斯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督导,继续开展对24处煤与瓦斯严重突出矿区和34处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小煤矿的清理整顿。各煤矿企业要强化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两个指导意见,坚决遏制瓦斯事故。针对今年以来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不断上升的趋势,各地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组织专家从技术、装备、管理等方面加强指导,有效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4月20日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9月20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煤层气抽采税收优惠、发电上网、民用价格补贴、煤炭与煤层气综合勘查开采、扩大对外合作等各项抽采利用政策的落实,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使瓦斯抽采利用取得突破性进展。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煤矿瓦斯治理水平,开展瓦斯突出机理等基础性研究,建立防突预测预报体系;积极探索地面钻井抽采瓦斯技术;大力攻关低浓度瓦斯输送和利用技术;加快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技术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