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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煤矿连续六年未发生瓦斯事故
发布时间:2008-01-07 来源:国家能源局

江苏省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加大“一通三防”(通风、防尘、防火、防瓦斯)管理力度,连续6年,全省煤矿未发生瓦斯事故。

主要做法是:一是严格执行瓦斯“先抽后采”。辖区内4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共安装了13套瓦斯抽采系统,每天抽采瓦斯量约为18000立方米。二是完善监测监控系统。辖区内34个生产矿井在2006年前全部安装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了井下瓦斯、一氧化碳、风速、风机、主要风门连续监控,所有煤巷掘进工作面均安装了双瓦斯传感器、双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装置,局部通风系统稳定。三是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开展了煤矿生产接续专项监察,要求企业合理生产布局,优化劳动组织,科学安排采掘活动,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四是生产中严格执行突出危险性预测、突出防治、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五是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所有矿井均做到了井下定人、定时进行瓦斯巡检,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不准爆破)和“三人联锁”(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放炮现场)的放炮制度。目前,辖区内2689名瓦斯检查工、1014名安全检查员、3561名放炮员,以及236名监测监控工全部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六是适时加强“一通三防”监察。对高瓦斯矿井坚持一天一调度,一周一分析,每月一检查。比如辖区内一煤矿工作面出现了瓦斯异常,监察人员在40天时间内下矿11次,累计35人次,制作执法文书27份,直至该工作面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