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内蒙古包头第二热电厂扩建工程。本工程位于包头第二热电厂厂区东北侧,在电厂已有空地和拆除退役机组部分设施的场地上建设2台30万千瓦国产亚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配套热网工程,并对电厂现有2台20万千瓦燃煤机组进行脱硫改造。工程投产后,形成不低于720万平方米的供暖能力,相应拆除区域内10台小锅炉。 |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内蒙古包头第二热电厂扩建工程通过核准
发布时间:2008-07-10
大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