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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水电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05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关于召开中国水电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水电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和重要的能源资源,在我国能源发 展战略中居重要地位。合理开发利用我国丰富的水能资源,是保障能源供应、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水电持续健康发展,全国政协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定于2008年11月下旬在北京举办“中国水电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现将会议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会议将邀请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水电企业、水电科研设计单位、金融机构、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就水电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研讨,议题主要包括:水电和能源发展战略;水电开发环境保护与生态补偿机制;水电开发移民安置与利 益保障机制;水电开发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流域开发和管理体 制;水电发展趋势与机遇;地震与大坝安全;水电开发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等。会议将采取大会发言、交流对话、自由发言等形式进行。会后,将举行简短的论坛媒体见面会,论坛主办方有关同志和部分参会代表将就水电开发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与记者 面对面交流。

二、会议的组织管理

论坛由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家能源局共同主办。论坛组委会名誉主席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担任。论坛组委会主席由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担任。论坛由人民政协报社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共同承办。

三、有关要求

(一)请相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1—2人参加会议,请各电力企业集团组织有关流域公司和集团内有关单位参加会议。

(二)请有关单位全面总结本地区、本单位水电开发工作,根据论坛主题认真准备好会议论文和交流材料,于2008年11月10日之前同时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人民政协报社;请各参会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08年11月10日之前报人民政协报社。

(三)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论坛准备工作;参会人员住宿 自理,原则上自行安排,需要会务组预订房间的代表,请在会议报名时说明。

四、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时间、地点:定于11月下旬或12月初在北京召开(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人民政协报社:高君明 13391517189

电话:010-88146941 传真:010-88146794

电子邮件:gjm0123@126.com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赵励涛 13911170756

电话:010-51973397 传真:010-82072513

电子邮件:zlt@checc.cn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10-66191733 66191723 传真:010-66191717

电子邮件:qimingl25@163.com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电话:010-68501445 传真:010 - 68501443

附:“中国水电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参会人员报名表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  家  能  源  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能源 水电 会议 通知

 

附件:

“中国水电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参会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