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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09-09-10 来源:国家能源局

 

辽宁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我省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差,地质构造复杂,瓦斯赋存量大,灾害十分严重,省属国有大矿大部分属于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32个省属煤矿中,有18个矿井属于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省属煤矿总数的58%。

按照国家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的部署,近几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分重视,在制订规划、资金投入、加强管理、科研攻关等方面都采取了措施,瓦斯治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系统化、持久化,煤层气抽采利用总量逐年增加,瓦斯灾害事故明显减少,特别是省属国有煤炭企业连续三年消灭了瓦斯事故,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近几年来,我省在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实加强管理力量,落实煤矿安全监管和瓦斯防治工作责任

一是省政府加强了对煤矿安全监管和瓦斯治理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门负责全省煤矿瓦斯灾害防治工作。在省煤炭工业局的基础上,组建了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厅级干部由2人增加到5人,管理职数由20人增加到60人,在赋予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瓦斯防治职能的同时,还负责管理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的资产、干部和专项资金,增加了管理职能权限,管理的力度显著加强。全省10个产煤市和28个重点产煤县也都充实和加强了安全监管机构和管理人员,监管人员由370人增加到576人,安全监管和瓦斯防治管理的力量得到很大加强。

二是完善了瓦斯防治工作体系。省长、分管副省长定期召开煤矿瓦斯防治办公会议,听取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省政府向省属国有煤矿派驻瓦斯防治工作组,长年驻在煤矿,每天到煤矿检查安全状况和瓦斯防治工作情况。省煤管局和辽宁煤监局定期组织开展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省煤管局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和瓦斯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定下发了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乡镇煤矿安全监管办法,明确了监管范围、监管内容、监管职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存在瓦斯超限等“一通三防”方面隐患的工作面,坚决予以停产。2005年以来,已先后对58个工作面予以停产整顿。

三是落实了企业的第一责任。我们反复强调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各集团公司健全了瓦斯防治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企业法人是煤矿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瓦斯综合防治工作负全责,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专门安排一名副职负责瓦斯防治工作,并且将瓦斯防治的技术、管理责任工作层层落实到区队班组,制定了严密的管理措施。

二、政府和企业集中增加投入,瓦斯防治专项资金达到前所未有的力度

近几年来,国家对我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推动我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省政府和煤炭企业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积极增加安全投入,近几年在瓦斯防治方面投入的额度之高,是历史上没有过的。

一是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瓦斯防治和安全改造。从2005年起到现在的5年时间,省财政每年安排用于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改造资金至少在3亿元,最多的年份安排了3.6亿元。近5年来,省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高达15.6亿元。这笔专项资金除为国家瓦斯防治和安全改造专项资金配套外,对企业上报的改造项目,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省专项资金分别承担项目投资总额的30—70%,从而调动了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积极性。

二是企业的安全投入连续保持了较高水平。近几年,随着对安全投入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好转,企业在安全方面的投入在逐年增加。我省国有煤炭企业吨煤安全费用提取比例,均高于国家规定的井工矿吨煤5~15元标准,其中:铁法煤业集团吨煤提取安全费用35元,阜新矿业集团吨煤提取安全费用25元,沈阳煤业集团吨煤提取安全费用25元,抚顺矿业集团老虎台矿吨煤提取安全费用23元,每年仅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提取使用的吨煤安全费用就高达11.9亿元。2005年以来,仅省属国有煤炭企业用于瓦斯防治和安全改造资金就高达60.2亿元。

三、通过完善现场管理,瓦斯防治工作得到很大加强

一是改善通风系统。各煤炭企业普遍在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上进行了认真研究,通过聘请专家进行安全论证,解决了通风系统不合理、不稳定问题。有的矿井对主要通风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有的矿井对通风系统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有的矿井对通风设施提高了构筑标准;有的矿井对局部通风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和“排瓦斯三通”等技术措施,使通风系统更加合理、稳定、可靠,提高了矿井防灾、抗灾能力。

二是从源头上采取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对突出煤层采取了强制开采解放层或掘进岩石专用瓦斯巷进行预抽等办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基本上做到了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从源头上消除瓦斯事故威胁。

三是加强了采空区管理。各煤炭企业对矿井采空区管理都比较重视,普遍采取了封堵、注阻化剂、抽采和封闭加固等措施,有效地防止了采空区自然发火,消除了采空区瓦斯爆炸事故隐患。

四是充分发挥瓦斯监控系统的作用。我省煤矿都按规定实现了区域联网和升级改造。每个煤矿都配备了瓦斯监控专门人员,定期调校、维护,确保监控系统稳定、可靠、有效。铁法煤业集团把井下回风流瓦斯传感器断电值调低到0.8%,比《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降低了0.2%。沈阳煤业集团在调低回风流瓦斯传感器断电值的同时,还对瓦斯超限现象以事故论处,对责任人实行从重处罚,有效地消除了瓦斯隐患。

五是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我省对煤矿 “三超”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多项措施控制“三超”。如: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抚顺矿业集团老虎台矿,积极采取压产减人措施,年产量由300多万吨压减到130万吨以下,开采强度大幅度降低,矿井冲击地压频发问题明显缓解。省属其他煤矿企业,也通过采取简化生产系统、装备大功率综采综掘设备、逐步取消炮采炮掘工作面等措施,大幅度减少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仅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就减少井下作业人员4200人。

六是合理调整生产布局。阜新矿业集团海州立井、五龙矿地质条件复杂,冲击地压诱发瓦斯灾害威胁比较大,是瓦斯事故的“重灾区”。为杜绝瓦斯事故,根据地质构造和采后应力分布状况,积极调整和优化生产布局,使冲击地压危害得到很大缓解,实现了安全生产。

七是加大瓦斯治理科技攻关力度。抚顺矿业集团老虎台矿、沈阳煤业集团红菱矿、阜新矿业集团五龙矿等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都聘请了国内知名专家,成立专家组,长期进行预防煤与瓦斯突出、预防冲击地压灾害的研究,不断完善预防和治理措施,为瓦斯综合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近几年来的努力,我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全省除煤炭企业自筹资金安全改造外,集中实施了1138项瓦斯治理和安全改造项目,更新改造矿井机电运输装备11960台(套),更换高低压供电主干电缆8.3万米,掘进专用回风道4.7万米,新改建通风井筒8条,新建及改造升级26个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立22座永久瓦斯抽放泵站,更新改造主要通风机38台,更新抽放泵64台,增加移动抽放泵10台,打抽放立孔6453米,新建改造防火灌浆系统12个,地面永久注氮站 3个,补建束管监测系统14套。

通过几年来工作,我省煤矿安全基础状况得到很大改善。

一是健全完善了“一通三防”系统。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大部分矿井都更新或改造了主要通风设备,调整和优化了矿井通风系统,完善了洒水除尘设施,井下风门全部达到自动闭锁,密闭全部符合标准;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更新完善了瓦斯抽采系统,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全部建立了永久消火灌浆系统。

二是瓦斯抽采工艺及综合治理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几年来,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广泛与科研院所合作,攻克了一大批煤矿瓦斯治理难题,如:抚矿集团的综放工作面高位尾巷大流量抽采技术;铁煤集团、阜矿集团的地面钻井与井下密集超前长钻孔抽采技术;沈煤集团的超前开采解放层,不采突出层、不掘突出面等等。通过技术攻关使许多瓦斯治理难题得到了解决,阜矿集团恒大公司5311综放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241.26立方米/分钟,相对涌出量达82.72立方米/吨,这是历史上罕见的。该矿通过采用地面钻井抽采、两顺钻孔预抽、采空区高位尾巷大流量边抽等综合治理技术,使工作面的瓦斯抽采量达到224.94立方米/分钟,工作面抽放率达93.2%,基本消除了瓦斯灾害的威胁。

三是完善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省属国有煤矿已全部建立了瓦斯远程监测监控系统;各产煤市的小煤矿,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了区域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在井下生产现场按规定设置了瓦斯传感器,形成了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瓦斯超限的情况,能够及时反馈并切断电源,提高了安全保障程度。

四是瓦斯综合治理的效果显著。瓦斯抽采和利用率逐年提高,2008年全省抽采瓦斯量达32462.1万立方米,利用瓦斯量24099万立方米,抽采矿井的抽采率达47-78%,利用率达74.2%,都比2004年提高30%以上。

这次会议之后,我们要按照会议的部署,坚持走科学发展之路,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强化现场管理,进一步搞好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为安全生产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