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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紧急措施 坚决控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
发布时间:2009-12-15 来源:国家能源局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

12月2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煤矿安监局、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人民银行、国资委、中国工程院、国家开发银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成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重点分析了今年的煤矿瓦斯事故,讨论了《关于坚决控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研究部署了2010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强调,要采取紧急措施,坚决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成立了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对煤矿瓦斯防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5年共安排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150亿元,带动企业和地方政府资金994亿元,用于完善煤矿瓦斯与防治系统;多次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瓦斯防治先进经验;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上网电价等政策,提高了煤矿企业瓦斯抽采利用的积极性。组织了14期煤矿瓦斯防治培训班,瓦斯抽采量和利用量成倍增长。2001-2005年,煤矿瓦斯事故平均每年死亡2173人,2006-2008年,分别降至1319人、1084人和778人。今年1-10月,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死亡551人,同比减少155人,下降了22%。尽管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共发生4起特别重大瓦斯事故,特别是11月21日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8人,影响恶劣,煤矿瓦斯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指出,随着煤炭需求增长,煤矿开采延深,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增多,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面临的任务更为艰巨和复杂。特别是冬季用煤高峰到来,煤炭需求旺盛,要特别注意企业增加生产,忽视安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当前,要采取紧急措施,坚决控制住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全面开展以瓦斯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的瓦斯专项整治活动,凡存在重大瓦斯隐患没有整改的煤矿,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存在系统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抽采不达标等问题仍组织生产的,必须责令停产整顿。开展抽采能力调查,重新确定应抽采矿井,应抽采矿井未建立抽采系统或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生产。要强制性推进先抽后采措施的落实,煤层瓦斯抽采工程必须做到“一同步两超前”,即与采掘工程同步设计,超前施工,超前抽采。

会议要求,2010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要有创新思路,研究治本措施,强化基础工作,坚定不移地实现国务院提出瓦斯防治形势明显好转的瓦斯基本治理阶段目标。一是组织召开煤矿瓦斯防治形势分析与对策专家座谈会;二是开展瓦斯防治示范矿井建设;三是组织开展重点矿区专家评估会诊;四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技术攻关;五是研究制订“十二五”煤矿瓦斯防治实施方案;六是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标准化体系建设;七是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负责人瓦斯防治主体责任。八是宏观上要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遏制住煤炭需求过快增长的势头。

会议强调,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发挥优势,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依靠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要围绕2010年煤矿瓦斯防治形势明显好转的目标,深入基层,加强调研,认真研究分析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新措施。要振作精神,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全面抓好瓦斯防治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到2010年底煤矿瓦斯防治形势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