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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蓄能电站:建一个赔一个的体制之殇
发布时间:2010-10-27 来源:中国能源报

“现在抽水蓄能的电价机制挺乱的,说是实行两部制电价、什么容量电费和电量电费分别计算,其实都没有实行。”中国工程院院士罗绍基这样对记者说。

人人都知道抽水蓄能的好处,它的调峰、调频、调相和事故备用功能还将在未来相当长时间里对电网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各地投资建设抽水蓄能的热情也随之高涨,但许多人也搞不明白一点:抽水蓄能的投资建设权为什么只给了两大电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抽水蓄能作为电网运行的工具,就像变电站一样由电网内部消化,实际上对电网来说是不合算的,对电网很不公平。“这实际上是电网拿钱做了本该发电企业该做的事,但是电价体制定不下来抽水蓄能只能是建一个赔一个。”

持这种观点的人或许会遭到炮轰:得了便宜还卖乖。

但是,国家发改委2004年下发的71号文就规定了从此文件下发之日起审批的抽水蓄能电站,都由电网经营全资建设,并不再核定电价。据悉,发改委这样做有他们的考虑,那就是避免发电集团与电网公司关于电价问题的战争。

一纸文件引发的疑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71号)规定:该文件下发后审批的抽水蓄能电站,由电网经营企业全资建设,不再核定电价,其成本纳入当地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定;文件下发前审批但未定价的抽水蓄能电站,作为遗留问题由电网企业租赁经营,租赁费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补偿固定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

从那以后,文件下发之前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投资方纷纷认识到“识时务者为俊杰”,开始退股,电网公司渐渐地将抽水蓄能的建设、运营权统统收入囊中。

“至于这样好不好,国家是这么规定的,我们无从评价。”罗绍基说。当记者致电广州抽水蓄能电站(广蓄)和十三陵抽水蓄能电站,谈及电价问题时,对方或讳莫如深或婉言拒绝。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那就是如今各方拥戴的租赁制在现在的体制框架下根本就形同虚设。因为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所谓租赁,就意味着出现权责的双方: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这样的逻辑,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是电网,何谈租赁?

身处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省的广蓄被称为租赁制真正的代表。广蓄由广东电力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家核工业总公司合资兴建,内资由三方股东按股比分摊,外资由政府担保,利用法国政府优惠贷款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引进机电设备。由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通过招标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承担施工和设备安装,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中南公司负责监理,广东抽水蓄能电站联营公司在投资方股东董事会领导下作为业主单位,负责资金筹措、建设管理、运行经营、还贷付息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策划运筹全过程一体化管理。

电站建成后一半租给了广州电网和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一半租给了香港中华电力有限公司。随着两大电网公司的成立,广州电网划归了南方电网。

关键是“怎样建”

如今业内关注的问题已经不是“建不建”,而是“怎样建”。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最新的统计数据是:截至2009年底我国大陆的抽水蓄能装机是1484万千瓦,我国总发电装机容量8.6亿万千瓦,抽水蓄能占总装机容量比例为1.65%左右。但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高速发展,抽水蓄能电站调峰电源的需求量大大增加,因此大力发展抽水蓄能成为必然。业界人士普遍认为,根据我国电力需求和电力结构的具体国情,抽水蓄能装机应该占到总体装机的5%左右才算合理。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秘书长张博庭说:“像我国这样煤电比重高达80%的国家,抽水蓄能的比重需要比较高。很多专家都认为至少应该达到5%。考虑到下一步大量间歇性的可再生能源入网的需要,我认为未来我国的抽水蓄能的合理水平,恐怕绝不只是5%。”

去年在山东召开的抽水蓄能工作会议上,两大电网也提出抽水蓄能的发展任务紧迫,希望社会各方能参与投资建设。对于各地迅速膨胀的投资热情,也有专家提出建议,在水电资源多的地区就应该充分利用水电站本身良好的调节性能,少建抽水蓄能电站。

张博庭也比较认同这种看法,“在目前我国还有很多水电资源尚未开发的情况下应该大力提倡混合式抽水蓄能的建设,只要在设计中合理的利用梯级电站,把某些机组换成可逆式的就可以了。”

同样的观点记者在调查中得到证实。“既然每一座水电站都有拦水坝,形成了坝前和坝后的巨大落差,忙时发电、闲时抽水,有什么不可以?”一位业内人士说。

他认为这样做,不仅降低了抽水蓄能建设的投资,而且还解决了水电站设备闲置时间过长的问题。

据了解,这种办法已在我国的潘家口和白山抽水蓄能电站试行,运行效果都不错。

没有市场机制,何谈收益?

如果将有条件的水电站的部分机组转换成可逆式机组,将触及电价问题,这才是为什么有人说“抽水蓄能建一个赔一个”的症结所在。

众所周知,抽水蓄能的原理就是在高峰时从上库往下库放水发电,低谷时从下库往上库抽水蓄能。这一抽一放间有个电量差,每用4度电抽的水只能发3度电。按理,国家为鼓励节约、引导用电消费,应当给予高峰时段高于低谷时段的电价,所谓峰谷电价。这样一来,抽水蓄能电站利用低谷时期低价收购的电在高峰时期以高价卖出,获得收益。

尽管北京等一部分城市正在试行峰谷电价,但国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如果这种办法得以推行,国家是不是应该限制电网企业往上游走?据了解,多年来,电网公司为企业利益考虑,逐步吞并蚕食发电厂为自己服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湖南资兴东江水电站和甘肃永靖刘家峡水电站都挂的是国家电网公司的牌子。

除此之外,业内议论纷纷的抽水蓄能的收益还有容量电费和电量电费,即所谓的两部制电价。容量电费就是给定用户一定的容量,保证这个容量下的调峰调频和事故备用;电量电费就是在这个容量范围内,每度电多少钱。其中容量电费更能体现抽水蓄能的动态效益,因为它更加突出抽水蓄能电站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的功能,而且这部分的经济价值不可低估。

如果峰谷电价能够得到推行,才能真正激励各方投资抽水蓄能的积极性,抽水蓄能建设才能健康发展。(记者 胡学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