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能源局2011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1-02-12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2011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安排

各位面试考生: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能源局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按照相关程序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地点及体检安排

1、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全天,上午面试考生于7:40前到达国家发改委正门(北门),下午面试考生于12:40前到达国家发改委正门(北门)。

2、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地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大楼三层大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见附件三)

3、体检安排。体检时间为2011年3月1日(星期二),综合成绩为前两名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参加体检(2月28日电话通知)。体检地点为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月坛南街1号,见附件四)。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3月1日(星期二)7:30赶到体检地点,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请空腹。

二、面试分组安排、面试确认及报名资料补充

1、面试分组安排。根据报考职位,将考生分成3个小组参加面试,面试顺序根据上午考生抽签确定(面试考生分组名单,见附件二)。对于考生缺考职位,我们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月18日17:00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进行面试确认。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面试一周前告知我们。

3、报名资料补充。在面试确认时,请尽可能详细补充个人信息,如果信息与报名不一致,请书面说明原因。考生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录用考察时,我们将对有关情况做深入了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它事项

1、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根据考生国考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专业科目成绩(占20%,其中:专业成绩占15%,英语口语成绩占5%)加权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每个职位综合成绩为第1、2名的人选参加体检,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生需携带材料。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需携带学位、学历证书和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后注明本人姓名和报考司局。以上资料请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套,面试当天提交工作人员。

3、行程安排。京外考生需在北京停留1周左右的时间,请提前安排好行程,注意交通安全,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负。面试工作开展期间,请务必保持本人手机联络畅通。

4、咨询电话: 010-88653619/88653385 联系人:赵莉

传真电话:010-88653420

补充个人信息邮箱:zhaoli@ndrc.gov.cn

请考生关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我们将及时发布考试录用信息。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国家能源局人事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一:

面试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二:

2011年国家能源局公务员招考面试分组名单

附件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详细地址

    附件四:

北京市体检中心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