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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核电总经理谈福岛核事故启示:厂址选择很重要
发布时间:2011-04-27 来源:中国能源报

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局面至今未能有效控制,4月12日又从先前的5级上调至与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同一等级的7级。而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多月里,国内核电界一致认为,要深刻反思这次事故,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确保我国核电健康有序发展。记者近日专访了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迎苏,他谈及了我国核电建设必须从此次核事故中反思的几个问题。

《中国能源报》:目前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等级升至7级,这是国际原子能机构设定的最高级别。到现在为止,该如何认识福岛核事故?事故带给我们最重要的思考是什么?

王迎苏:这次核事故与切尔诺贝利事故和三哩岛事故是有区别的,前两次事故主要是由于当时的核电安全设计及管理等问题造成的,而这次事故是一次超设计基准事故,也就是超出了在核电站设计时候所考虑到的事前防范的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中的情况,准确来说是9级地震和十几米的海啸这些外部事件叠加在一起造成的。尽管如此,核电站安全停堆表现了很好的抗震性能,只是海啸使得外部应急电源破坏,堆芯余热无法导出,造成了堆芯的损坏,事故的最终原因还有待日本方面的准确分析。从世界上仅发生的这三次严重核电事故看,每一次事故后,核电的技术和安全都会有一次提升,这次事故后也无例外。世界上有核电的国家都在查找安全隐患,我国核电企业也在按照国务院的四条要求,对核电的运营和建设进行全面检查。

但是,这次事故带给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核电界最重要的思考就是重新审视如何确保核安全,比如这次事故后大家都关注的核电站堆芯余热导出、放射性包容以及严重事故的管理问题,将引来更多讨论。此外,还有如何更有效地防范外部因素对核电站带来的破坏,其中就涉及到政府和民众普遍关注的厂址选择问题。

《中国能源报》:3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用最先进的标准对所有在建核电站进行安全评估,如何理解最先进的标准?

王迎苏:我理解的最先进标准,首先是安全的防范意识,也就是在任何情况下,安全都必须放在第一的位置,我们选用的设计准则,设备制造的质量,特别是对已选的核电厂址,都要吸取这次福岛核电事故的教训,进行重新审视。关于核电站安全性与经济性关系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福岛核电事故后,我认为与以往相比,应给予安全性更多的关注。只有确保不发生大的恶性事故才能体现出核电的各种优势,核电才能获得长足发展,才能更好地造福人类。

《中国能源报》:您觉得除了技术因素,目前核电站建设中要确保安全性首先要考虑的是什么?

王迎苏:在确保核电的安全上,除选用更先进的设计和安全建设本身外,厂址选择就是核电站安全性首要考虑的因素,选择最佳的厂址可以大大降低核电站由于极端外部事件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意外损失。我国目前对厂址的选择标准是比较高的,但选择一个好的核电厂址涉及的因素和专业非常复杂,而这些因素经常相互影响。针对我国近年来已选出的大量规划用核电厂址,我认为应进行认真的复核,除了需要对厂址的自身条件进行审核外,对于一个厂址要建几台机组(一址多堆)、两个核电站间距离多远也是要思考的。

以前业界对一个厂址放几台核电机组看法不一,从4台、6台到8台。但是后来因为大家都觉得我国核电发展需求大,应充分利用厂址资源,规模开发以保证经济性,再加上国外有在一个厂址上最多建设7台机组的先例,所以争论也停止了。但这次福岛事故后我觉得应该有一个重新认识。福岛第一核电站六台机组中有的机组出了事,影响了其他机组的运行,人员需要撤离,这正说明了核电站是一种不能等同于常规电源的特殊电源,必须考虑多台机组的相互影响以及同时停运后,所带来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问题。所以,一个核电厂址是不是机组放得越多越好,值得反思。

另外,两个核电站之间的距离是多少,也要研究讨论。因为国家核安全法规规定核电站5公里以内是限制发展区,即5公里以内的人口发展、工业建设等都要规划限制。由于国内存在一个省份或者同一个区域进行多个核电站选址的情况,两个厂址间到底应距离多远,也要考虑。此次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紧急疏散半径延伸至20公里,紧邻10公里处的福岛第二核电站因受到第一核电站事故和地震、海啸的影响停止了运行。从这个角度看,除考虑环境容量外,两个核电站之间的距离多少才合适,需要进一步研究,我认为至少应大于20公里。

《中国能源报》:内陆核电站选址有没有什么特殊性?哪些因素必须考虑在内?

王迎苏:目前来看,内陆建设核电站技术上不存在很大问题,世界上在运的机组中内陆核电机组数占了一半,美国、法国、德国等都超过一半以上。内陆核电已积累了丰富的运行经验和良好的业绩。

我国要实现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环境,实现核电可持续发展,内陆核电的建设可能会逐步启动。但内陆的厂址相对于沿海厂址要重点在交通运输、人口分布、取排水等方面严格把关。比如,更要重点关注对中低放废液排放的处理方式。我国已有相应的排放标准,但是在国家核安全局现有的标准中不做内陆与沿海的区分,只是对排放的浓度和量有一些规定。对中低放废液的处理方式,虽然国内已经具备相关的处理技术,但是具体采用哪种方式需要根据厂址条件决定。所以在内陆建设核电站之前,包括低放废水处理和排放方式、方法都要借鉴国外的经验提早去研究,这些都是国内空缺的。

《中国能源报》:眼下,我国核电界除了反思之外最应该做的事情是什么?

王迎苏:核电在各种能源中有很明显的优势,但在核安全方面应给予极大关注,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吸取此次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用严格的标准,多角度多方面地审视国内的核设施及核电新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核能,尽最大努力控制风险,保证我国核电更加安全高效发展。(记者 朱学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