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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东:发展分布式能源应用“两条腿”走路
发布时间:2011-05-25 来源:中国能源报

——访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分布式能源专委会主任徐晓东

如果电厂都走大规模、集中远距离输送这条路,实际上没有考虑不同能源的特点,没有因地制宜。

解决自备电厂问题

关键要改革电价机制,理顺电价

中国能源报:到目前,国内对分布式能源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您觉得分布式能源应该是怎样的一个概念?

徐晓东:从我对分布式能源的理解看,它应当有以下的特点。第一,它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它发的电、冷和热有特定用户,不以无特定用户的发电上网为目标;第二,分布式能源应该靠近所服务的用户;第三,对能源综合利用,能源利用效率高。

中国能源报:是不是也可以将自备电厂看作是分布式能源?

徐晓东:建国初期我国的电力供应不足,为了保证新工厂用电,上工业项目同时也上电厂项目。这就是自备电厂的由来。前些年,热电联产电厂大发展。这类企业一般都是大量耗能或者是有热能富余的企业,也有的以提供蒸汽为主,发电为辅。近年来资源综合利用得到重视,如水泥、钢铁等企业利用余热余压发电也有了很大发展。目前,天然气分布能源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也正在形成新的热点。这些电源应当说都有自备电厂的特征,但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自备电厂。但在上网的问题上都或多或少遇到了困难。

我觉得,从整个国家电力体系改革来讲,如果电网只是提供电力传输服务的公共平台,任何发电企业都可以竞价上网的话,电厂就无所谓自备不自备。为了给多元化的电源上网开通道路,关键要改革电价形成机制,理顺电价。

自备电厂虽然符合我对分布式能源的理解,但目前大多用煤发电,而且规模多数很大,不上缴电费附加,从这个角度上来讲自备电厂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如果电价形成机制改革了,把在电价上征收的附加收费前移到煤上,自备电厂无法得到不缴电费附加的好处。这样,自备电厂的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

应走“大、中、小、微”结合的路

中国能源报:您认为我国分展分布式能源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

徐晓东:从规模上讲,我认为我国的发电企业应该采用“大、中、小、微”结合的模式,或者说应用“两条腿”走路。从能源种类上,也应该是多样化的。“管好大的,放活小的”应当是国家对待分布式能源系统与可再生能源电源的基本方针。

为什么要两条腿走路?这要从电网的调度控制模式谈起。我们知道,电网的一头是电源,另一头是用户。电网调度采用控制一头(发电端),放开另一头(用电端)的办法管理电力系统。电网调度之所以可以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不管是火电、核电、水电都是可以控制的电源,电网可以对其进行调度。而对用户情况则大不相同,某一时刻谁打开了电脑、谁在使用电梯、谁在用洗衣机、谁在看电视等等,都是随机的,电网调度既无法预知也不可控制。所以,对电网调度来说用户群就相当于一个黑匣子。虽然用户群内部变化情况和过程目前无法知道,但作为一个总体,用户情况变化可以掌握。因此,电网调度根据用电统计资料加上对未来用电负荷的预测对发电企业进行管理,以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小型的电源,特别是分布型电源,因为接入电压等级低、规模小,从电网调度来说,是位于用户端的。它虽然不是单纯的用户,可以发电,但因为规模小、分布广,就像在黑匣子里一样。所以从外面看,虽然里面具体变化过程不能掌握,无法知道,但外部总体规律同样可以掌握。在此情况下,电网调度所需做的与过去没有不同,仍是把发电端管好就可以了。这个黑匣子里的分布式能源,可以 “自我平衡”。小型分布式电源越多、分布范围越广,系统的稳定性会越好。

中国能源报:华南理工大学华贲教授倾向于我国应该发展大型的分布式能源电源,您如何看?

徐晓东:华教授的分布式能源概念实际上是分布式能源电源的一种新发展趋势,在保留分级利用天然气热能优点的同时,积极参与电网的调峰、提高电网的安全性。天然气燃气机的启动方便灵活,可以参与电网的峰谷调度。这种大型的天然气电源与小型的分布式能源电源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可以相互补充。这也是“大、中、小、微”相结合模式的应有之义。

“不能控制,但要让其变得可知”

中国能源报: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式能源需要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徐晓东:前面已经提到,可再生能源电源产生后,对电源应有新的分类——可控电源和不可控电源。这种分类对上网和电网调度意义重大。比如像风能、太阳能这样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是不可控的。不可控特点决定了它不能像火电、核电那样独立运行,必须有其它的电源,或者有储能设备配合才可使用。全部由可控电源组成的系统与由可控与不可控电源组成的混合电源组成的系统其调度模式是不同的。在目前的条件下,对混合电源系统调度对电网是很大的挑战。从技术上讲,要想让这种不可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够使用,努力方向就是要使不可控的可再生能源向传统电源的特性靠拢。

“十二五”规划提出要转变能源的利用模式目标。转变发展模式,一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同的能源各有其特点,利用方式也应当不同。如果电厂都走大规模、集中远距离输送这条路,实际上没有考虑不同能源的特点,没有因地制宜。比如风能、太阳能,本来是广泛分布的,能量密度稀薄的,如果非要集中起来转变成电能后再分配到千家万户,这是非常不符合实际的作法。二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人类最初利用能源的模式就是分散的。今天的分布式能源系统是建立于新的技术基础之上、是建立在各种网络基础之上的能源系统。电网、气网、热网、信息网对于发展分布式能源都非常重要,一个都不能少。要将煤电、气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不同形式的电综合起来,形成一个最优化的能源利用组合。

中国能源报:分布式能源在国内想要有大发展,短期看似乎还有不少难题需要解决?

徐晓东:电网企业也认为分布式能源电源接在低电压的用户端和接在电源端的效果是不一样的,技术要求也不一样。虽然不能控制,但要让其变得在一定程度上可知。从理论上讲,接入配电电网基本上可以放开,但具体如何处理还是需要细化研究。比如可以接多少这样的小型分布式电源?多大容量?如何分布?这些都还需要具体研究。

解决分布式能源发展所遇到的问题很多,在目前电价形成机制下,我觉得思路应该是这样的。第一,技术上要可行。如果技术上没有解决方案,发展是不可能的。不同的解决方案的经济性也不同,应当同时研究清楚。第二,一定要搞清现行体制下各参与方的利益所在,分布式能源发展对目前利益格局有什么影响,搞清楚哪些是合理利益,哪些是不合理的。第三,通过法律和政策对利益进行调整,使各方得到合理的利益,对推动分布式能源有积极性。

若需长期补贴才能生存,那就没有什么生命力

中国能源报:应该如何评价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能效和经济性?

徐晓东:据我所知,一些专家认为分布式能源能效理论上应该是80%以上甚至更高,如果达不到,就不算分布式能源系统。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经常出现达不到设计能效和经济性的情况,只能达到有60%-70%。出现这种现象,有种种原因。有设计时考虑不周的问题、有入网不落实的问题,也有需求变化等问题。另外,考核经济性一定要有一个合适的周期,如最短以一年为周期进行考核,将项目在一年中运行的平均状况作为计算经济性的依据。同时要随时对运行的模式进行调整。相信经过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分布式能源系统的经济性会越突出。

中国能源报:企业认为目前建分布式能源项目一定要有国家的补贴,但也有专家认为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解决,您如何看?

徐晓东:分布式能源系统在我国还是比较新发展的能源利用模式。新事物虽然有自身的优势,但不可避免有许多的劣势,需要给予扶持。现在许多工作都需要国家的扶持。企业也往往很重视争取国家的政策扶持、资金支持。根据我的观察,补贴的环节与形式对资金的使用效果影响很大。这也是出现争资金补贴、争取优惠政策现象的重要原因。

我们看国外的补贴政策,都重视激励的作用。比如说德国的太阳能优惠电价,会公布第一年补贴多少,第二年,第三年递减多少…,都会给大家一个很明确的信息,就是这种补贴有一个渐进的发展,而不是一保到底。

如果说新事物需要长期补贴才能生存,那它就没有生命力。分布式能源开始发展时需要大的投入,该给补贴。但是在补贴制度的设计上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例如,应该要考虑到是在哪个环节给予?是生产环节、流通环节还是终端的消费者身上?是税收的减免,贴息贷款,还是国家投资?不同的环节和方式,补贴效果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国家投资,在最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构成里,国家应该是有股份的。当然,如果企业发展壮大,不需要国家支持了,可以把这部分资本还给国家,这才是对纳税人负责。这种方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争投资的热潮。

应由第三方做并网研究

中国能源报:针对小规模分布式能源,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正着手制定《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国家电网目前也正在做一些分布式能源接入电网的技术研究,并且也已取得一定进展。

徐晓东:制订分布式能源的并网标准与规范对分布式能源发电并网上网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目前看,由电网企业去开展这样的技术研究比较现实的。但国家电网是企业,如果能由国家的能源主管部门出面主持制定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使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则更好。希望国家能源局早日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安排,保证做出来的结果既要体现公平还要得到各方的认可。记者 仝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