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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 工作及加快煤炭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7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关于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

工作及加快煤炭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通知

(煤炭工业局 1998年7月31日发布 煤企改字[1998]第374号)

国有煤炭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结束以后,各单位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煤炭市场持续疲软,销售不旺,国有煤炭企业效益严重滑坡,用户拖欠货款急剧上升,造成企业资金极度紧张,致使拖欠职工工资和离退休金大幅度上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难以保障。为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加快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步伐,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推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全国养老保险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的发放,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引导、保护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大意义。各国有煤炭企业要继续深入学习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国有煤炭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建设,确保每个企业下岗职工都能领到基本生活费,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维护矿区和社会稳定,积极推进改革大业做出新的贡献。

二、高度重视并认真搞好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这项工作是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步骤,不仅有利于改变养老保险条块分割、待遇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有利于实行省级统筹和解决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拖欠问题,而且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各国有煤炭企业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今年8月份要全面完成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并且从现在起,各煤炭企业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自9月份起,由地方负责行业所属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养老保险基金由差额缴拨改为全额缴拨,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三、加快建立国有煤炭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是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有效措施,是当前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凡是有下岗职工的国有煤炭企业必须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同时要规范下岗职工程序,积极稳妥地制定下岗分流方案。今后,凡是再就业服务中心没有建立的企业,不能安排职工下岗;职工下岗没有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不能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8月份起,各煤炭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比例要达到100%,并要保证每个下岗职工都能领到基本生活费;企业未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或下岗职工没有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财政和社会不予拨付资金。各国有煤炭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企业领导班子中必须有专人负责,同时要选派有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热心为职工服务的专职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金到位,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四、加强统计和信息工作。各煤炭企业要继续组织专门人员,做好职工工资、养老金发放情况以及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各种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特别要按国家煤炭工业局的要求,将企业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建设情况以及养老金发放情况按月报送局调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