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维也纳9月13日电(记者韩墨)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13日审议并通过了《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行动计划》(前译“核安全工作计划”),并将其提交即将召开的成员国大会讨论。 国际原子能机构制定这份行动计划的目的是在日本福岛核事故背景下,“为巩固全球核安全框架确定一个工作安排”,从而提高世界范围的核安全和应急水平,加强对人类和环境的核辐射防护。 行动计划涉及12项主要行动,其中每项行动都有相应的子行动作为支撑。工作重点包括根据福岛核事故教训对核电站安全薄弱环节做出评定、加强原子能机构同行评审、加强应急准备和响应等。 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成竞业大使说,福岛核事故后,中国政府采取了核电站安全评估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核安全。过去一段时间,成员国对国际原子能机构秘书处起草的行动计划草案展开多轮磋商,中方积极参与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对于加强国际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提高核安全水平,中方始终持积极态度。 今年6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召开部长级核安全大会并通过大会宣言。国际原子能机构秘书处根据这份宣言和各工作组会议的建议,制订了核安全行动计划草案,供成员国磋商。 核安全行动计划在本次理事会会议通过后,将提交19日至23日举行的国际原子能机构第55届成员国大会审议。如获得通过,计划将正式生效。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是该机构的决策部门,由35个国家组成,每年改选一次,主要负责任命总干事、审查国际原子能机构预算、批准相关安全协定、审议新成员国申请等。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国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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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通过核安全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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