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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污染风险防范大检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1-10-11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2011年10月10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在京召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污染风险防范大检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动员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的精神,加强部门协同联合,全面排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污染风险隐患。他强调:“这次检查既要看病,又要开方子。”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汪民主持会议。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张洪涛介绍了此次检查的工作方案。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张宏声,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徐绍史指出,各部门、单位和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中的溢油风险防范。自上世纪50年代后期起,国土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在海域进行石油调查和勘探开发工作,目前近海含油气盆地总面积约105万平方公里,已建成四大近海油气生产基地。海上油气田在我国石油勘探开发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近年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速度迅猛,这一方面促进了海洋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对海洋的环境保护带来一定风险。虽然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污染目前看所占比例并不大,但由于海上情况复杂,一旦发生溢油污染,消除其危害及影响的成本巨大,风险极高,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海上石油勘探开发风险给整个海洋环境带来的影响,尤其是渤海。

徐绍史强调,要精心组织开展大检查。具体来说,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的精神。参加检查的各部门、单位和企业的有关同志和专家要通过学习和培训,把握此次检查的目的及相关知识,并在此基础上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是要全面排查消除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的风险隐患。要以企业自查为基础,深入到油田、平台和工作区开展全面检查,不放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三是要加强协同联合,相关部门和企业各扬所长。这次检查既要看病,又要开方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与企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形成长效机制。对企业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应提醒其进行总结、提炼、规范,上升为制度,这是消除隐患的最好办法之一。

会上,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就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监管检查方法、海洋石油总体开发方案审批核准检查方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方法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培训。(吕苑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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