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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成立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10-12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文件 

国能科技[2010]409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成立能源行业
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批复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报来《关于成立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请示》(中电协[2010]2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NEA/TC11,标委会秘书处由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二、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25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沈解忠任主任委员,刘丰怀、袁克和施鸿飞任副主任委员,毛军华任委员兼秘书长,赵长遂、张强军和陆子龙任委员兼副秘书长。

三、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领域和配套附机的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你会负责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及其标准立项、报批等业务的指导工作。请按照《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管理。

附件:第一届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1)委员名单

国家能源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能源 标准 机构 批复

附件:

第一届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NEA/TC11)委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标委会职务

单位

职务职称

1

沈解忠

主任委员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研高

2

刘丰怀

副主任委员

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高工

3

 

副主任委员

南通万达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研高

4

施鸿飞

副主任委员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院

副所长/教高

5

毛军华

秘书长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高工

6

赵长遂

副秘书长

东南大学

教授

7

张强军

副秘书长

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主任/高工

8

陆子龙

副秘书长

南通万达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总师办主任/高工

9

吴晓云

委员

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副主任/高工

10

包绍麟

委员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研究员

11

 

委员

东南大学

副教授

12

王庆华

委员

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高工

13

王东向

委员

江苏国信如东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总经理/高工

14

李诗媛

委员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副研究员

15

付祥卫

委员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主任工程师/高工

16

刘志斌

委员

长沙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总工程师/高工

17

贾金玲

委员

郑州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高工

18

顾利平

委员

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高工

19

 

委员

无锡锡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程师

20

 

委员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高工

21

王正博

委员

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主管设计师/高工

22

 

委员

长沙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主任/工程师

23

李红星

委员

郑州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高工

24

袁绍生

委员

无锡锡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

25

陈秀彬

委员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院

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