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文件 国能科技[2010]409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成立能源行业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报来《关于成立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请示》(中电协[2010]2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NEA/TC11,标委会秘书处由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二、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25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沈解忠任主任委员,刘丰怀、袁克和施鸿飞任副主任委员,毛军华任委员兼秘书长,赵长遂、张强军和陆子龙任委员兼副秘书长。 三、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领域和配套附机的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你会负责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及其标准立项、报批等业务的指导工作。请按照《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管理。 附件:第一届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1)委员名单 国家能源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能源 标准 机构 批复 附件: 第一届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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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成立能源行业生物质能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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