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文件 国能科技[2010]410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成立能源行业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报来《关于成立能源行业余热利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请示》(中电协[2010]2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能源行业余热利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NEA/TC12,标委会秘书处由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二、能源行业余热利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27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颜飞龙任主任委员,骆仲泱、陈赢展、赵剑云、成德芳和王峻任副主任委员,侯晓东任委员兼秘书长。 三、能源行业余热利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能源行业余热余能利用发电设备领域(余热锅炉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你会负责能源行业余热利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及其标准立项、报批等业务的指导工作。请按照《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管理。 附件:第一届能源行业余热利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2)委员名单 国家能源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能源 标准 机构 批复 附件: 第一届能源行业余热利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NEA/TC12)委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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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成立能源行业余热利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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