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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行业风电标委会年度工作报告(2011)
发布时间:2011-10-28 来源:国家能源局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上午好!

能源行业风电标委会(以下简称“标委会”)自2010年成立以来,在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的指导下,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工作程序日益完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快推进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推动我国风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我受秘书处委托,做标委会年度工作报告,请大会审议。

一、2010-2011年度标委会工作总结

2010-2011年度,标委会在主任委员刘琦副局长领导下,在各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单位支持下,组织启动并开展了标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认真落实标准化总体任务

风电产业不仅发展速度快、涉及企业多,而且产业链长、专业领域广,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产业。我国风电标准原来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交叉并存,系统性和适用性都有待提高。同时在风电标准管理方面也涉及多部门,标准制定协调难度较大。为此,标委会在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工作中,首先开展体系梳理和完善,注重现行可用标准的采用,注意与部门沟通协调,加快启动和开展一些最急需标准的制定,逐步完善和推进风电行业标准化工作。

标委会认真落实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和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以“调结构、保证量、提速度、强管理”为目标,着力提高风电标准化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风电标准的市场适用性和技术水平,推进风电产业科技进步和转变发展方式,服务我国风电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标委会按照国家标准委总体要求,完成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工程任务;组织行业相关单位,参与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和军民融合标准体系中风电部分的编制工作。

(二) 补充和完善风电标准体系

为推进我国风电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强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工作,国家能源局组织能源行业风电标委会各工作组,在原有风电标准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梳理和补充完善,形成了《能源行业风电标准体系框架项目表》,并于2010年9月7日印发,共包括7大专业领域共计247项标准。

2011年上半年,为适应标准动态管理的要求,标委会秘书处根据我国风电产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需求,尤其是近期我国风电产业出现的一些问题,对标准体系提出进一步调整意见,供会议审议:

增补55项,其中风电场规划设计组2项、风电场运行维护管理组11项、风电并网管理技术组4项、风电机械设备组26项、风电电器设备组9项、风能资源测量评价和预报技术组3项。删减4项,其中风电电器设备组2项,风电机械设备组删减2项。

修改后的能源行业风电标准体系共计298项标准,其中风电场规划设计41项、风电场施工与安装18项、风电场运行维护管理41项、风电并网管理技术20项、风电机械设备90项、风电电器设备55项、风能资源测量评价和预报技术33项(见附表)。

今后标委会还将根据技术和产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标准体系,指导风电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 进一步优化标委会运行机制

标委会工作近一年以来,不断在工作过程中完善标准化工作体系,优化标委会运行机制。

标委会成立之初下设六个工作组:风电场规划设计、风电场施工安装、风电运行维护、风电并网管理以及风电机械设备、风电电器设备。后根据国家气象局等单位意见,经请示主任委员,在标委会增加第七组“风能资源监测评价和预报技术”组,主要负责风能资源的监测评价和预报标准化工作,并通过协商我们对标委会成员进行了个别调整,重点增补了气象部门领导和专家人员,进一步优化和丰富了风电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了分工协调。

能源行业风电标委会成立以来,各专业组按照风电标准建设总体部署,组织开展了大量工作,分别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7个专业组共组建42个标准编制工作组。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提出完善标委会工作的建议。近期根据水规院、中电联等单位建议,为提高标委会工作效率,经研究做出调整如下:

1、标委会只负责总体协调和通报审查,由各专业组负责标准审查工作,组长单位对标准质量负责。

2、各专业组适当补充专业委员,吸收有代表性的各相关方参与标委会工作。

(四) 加快风电行业标准制修订

标准不仅是评判风电产品合格与否的依据,也是调整风电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手段,更是风电创新技术产业化和市场化的关键环节,保护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

按照局领导的总体要求,我们组织行业标委会及相关企业大力推进我国风电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标准及其制修订情况如下:

已发布的风电标准75项,其中国家标准48项,行业标准27项;目前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能源局已经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106项,其中国标计划29项,行标计划77项;未来三年拟组织制修订风电标准117项。

本年度风电标委会各工作组共组织召开工作组会及标准技术审查会35次,完成23项国家标准和18项行业标准审查。18项行业标准主要包括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定、风电场设计概算与安全评价、风电场施工安全验收、风电机组的电器设备及部件等方面,目前已经在大标委会范围内完成征求意见和函审,拟在今年标委会年会期间发布。同时,根据前期风电事故调查情况,拟对急需标准“风电场电气设计规范”尽快增补计划并完成审查程序后发布。

(五) 推进标准与检测相关科研

为适应风电产业规模化发展需要,风电机组试验、检测等工作需求不断增长。风电制造企业越来越重视自主创新技术研发能力的提高,产品开发方式也由“技术引进”转向“联合开发”和“自主开发”。为保证风电场具有良好的效益和风电制造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风电设备的检测、认证与标准紧密结合的体系,重点抓好风电设备电能质量、功率控制、低电压穿越等一系列先进的检测技术研究。

我们组织各标委会开展标准制定同时,根据局领导总体部署,配合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的建设,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检测方法和相关标准的课题申请和研究工作。国家能源大型风电并网系统研发(实验)中心组织开展的“风电机组型式试验和并网测试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国家能源风力发电机研发(实验)中心组织开展的“风力发电机试验与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国家能源风电叶片研发实验中心组织开展的“风电叶片试验与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以及国家能源海上风电技术装备研发中心组织开展的“风力发电和海水淡化联合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等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后续研发启动即将开始。这些项目目前均得到财政部的立项支持。

(六) 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标委会成立以来,统筹谋划并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参与能源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做好标准化为我国风电产业的走出去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秘书处通过与美国、欧盟等国家的能源主管部门和实验室交流,加强沟通与合作,为行业相关单位打通渠道和建立联系,推动开展技术合作。

标委会各专业组组长单位及委员单位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通过多年技术工作,统筹业内主要与知名专家,以科研课题为依托,通过和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的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及与丹麦Risoe国家实验室的技术合同,积极开展与国际最高技术水平经验专家的交流,与德国GL集团(全球最大的海上工程质量认证与监测技术单位)的技术合同,积极开展与国际最高技术水平经验专家的交流。中国电科院开展风电技术与检测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了TUV南德、Intertek等国外认证机构的检测业务,加入国际风能测试组织MEASNET,成为展示我国风电技术最新成果的平台和窗口。

二、2011-2012年度标委会工作思路

为适应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围绕近期风电机组出现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重点在风电标准化领域做好如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重要标准编制和发布实施

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重要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根据我国目前风电产业技术发展及暴露出的质量问题,重点抓好风电场风能资源监测与预报标准、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运行维护标准、风电电能质量、功率控制和低电压穿越测试标准、风电设备质量与可靠性标准、风电机组关键部件接口及匹配标准等方面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特别是针对我国目前要重点发展的海上风电技术,在现有标准体系中24项标准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并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重点标准研制工作。

(二)加强标准计划执行力度

秘书处将根据前期已经下达的标准计划,组织各专业组加快标准制修订进度,适时进行阶段工作检查。对于工程急需的标准,督促各专业组按照计划任务,尽快组织落实;对于进展缓慢或牵头单位落实不力的计划项目,要进行再次评估后考虑予以调整或撤销项目;对于标龄过长的标准,根据行业意见进行技术评估,对已不符合产业需求的标准,要组织予以修订或撤销合并。

(三)加大标准与检测科研力度

依托已经成立的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加强风电并网、风电关键部件设备以及风电多样化用途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开展检测技术研究,并在我局核准的重大能源工程项目中进行试验和验证,推动建立标准、检测和认证的闭环管理。

(四)增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有效性

依托能源行业风电标委会及其他标准化技术机构,组织并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化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结合我国产业发展情况,在认真研究和积累试验数据的基础上探索提出国际提案,进一步增强我国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地位。

(五)创新风电标准化工作机制

为充分发挥能源行业标委会的作用,在加强标委会内各专业组工作自主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增强工作合力,形成风电全产业链的标准覆盖与联动机制。依托国家核准的风电项目建设,加大标准实施力度,促进风电业主招标时对标准符合性产品的认证采信,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维护更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