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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学习座谈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1-11-15 来源:国家能源局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推动管道保护工作,10月28日,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在京组织召开学习座谈会,全文学习管道保护法,并研讨相关工作。会议邀请中国工程院李鹤林院士作了油气管道失效控制和完整性管理方面的专题讲座。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管道规划、建设、运行、法律及保卫部门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结合国内外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理论与实践,逐条学习管道保护法,并进行了热烈讨论。从国际经验看,第三方施工、地面撵压等外力损伤引起的管道重大事故,占事故总量的一半左右,是管道保护的重点领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油气管网密度不断提高,各种施工作业量也会逐年增加,管道安全问题将更加突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重点规范了规划衔接、相遇相交关系(含第三方施工)处理和违章占压清理三方面工作,建立健全了管道规划建设的报批、验收、竣工图纸备案等规定,明确了管道运行过程中各种安全标准以及政府和企业责任,为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

结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实施一年来的工作实际,与会同志感到,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管道保护法,还需不断提高各方面对管道保护重要性和深刻内涵的认识,落实地方管道保护的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相关培训,加强管道保护理论、技术与实践研究,建立健全管道保护相关信息收集、分析、查询系统,完善配套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地方管道保护部门的执法能力。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主管管道保护工作,可以更好的发挥其在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协调等方面的自身优势,为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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