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第28号 为了提高能效,保护环境,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逐步禁止进口(含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工 商 总 局 质 检 总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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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公告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
发布时间: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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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第28号 为了提高能效,保护环境,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逐步禁止进口(含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工 商 总 局 质 检 总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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