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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对电煤价格实施临时干预
发表时间:2011-12-01 来源:CCTV 字体:[][][] [打印] [关闭]

发改委今天(30日)表示,将采取三项措施对电煤价格实施临时干预。同时,从明天起,上调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三项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分别是:一、对年度重点合同电煤、产煤省(区、市)自产自用的电煤,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二、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从2012年1月1日起,要求秦皇岛港、黄骅港等北方港口发热量5500大卡的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三、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

上网电价销售电价明起上调

发改委今天同时表示: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将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同时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根据新的制度,80%的居民户电价不作调整。(文/CN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