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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
“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1年12月3日,国务院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宣布成立了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任组长,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国家能源局、煤矿安监局和云南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下设专家组、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等4个专业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1年11月10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3人遇难,其中8人至今仍被埋井下,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经初步调查分析,这是一起由于矿主肆意非法违规组织生产、地方安全监管不严、驻矿安全监督员失职渎职而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会议要求,事故调查组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地区和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认真配合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调查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案情和擅自对外发表意见,并遵守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