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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主要国家能源政策动态2011(二)
发布时间:2012-03-16 来源:国家能源局

二、欧盟

1.新能效指令

2011年6月22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新的能效指令提案,旨在采取多种措施推动欧盟成员国加大努力,在能源链条各个环节更高效地利用能源。欧盟委员会根据各成员国在“欧洲2020”战略框架下,制定的自身节能目标做出的最新估算显示,如果不采取任何新的措施,欧盟到2020年将只能实现节能9%,而2007年制定的目标是届时需实现节能20%。

提案提出的措施包括:所有成员国立法建立节能方案;公共机构通过强制立法手段采购节能建筑、产品和服务,推动市场接受节能产品与服务;利用量测设备便捷免费地获取实时和历史能耗数据,使得消费者能够更好地管理自身能源消耗情况;对中小企业实施激励措施,以进行能源审计,并普及最佳实践做法;对大企业就其能耗情况进行审计,以帮助其确定减少能耗的潜力;监控新增能源生产装机的效率水平,建立全国性供热制冷计划;确保国家能源监管机构将能效标准纳入到决策过程中,特别是在核准上网电价时,以实现节能。

2.能源效率新计划

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3月8日发布了“欧盟能源效率新计划”。节约能源是提高能源供应安全,以及减少温室气体和其他污染物排放量的最经济有效的方式之一。这也正是欧盟在2007年制定到2020年能源消费量节约20%目标的原因。20%的目标意味着到2020年可节约368百万吨石油当量(Mtoe);相比而言,预计到2020年能源消费量为1842Mtoe。根据成员国和欧盟层面截至2009年12月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据欧委会的最新预测,2020年的消费量预计到1678Mtoe,相当于只达到了以前预期的9%。该计划的重点是启动公共和私人建筑整修程序,以改善所使用的电器性能和提高家庭和工业能源效率。这份战略书中不包括交通,交通白皮书将另外发布。

对于公共部门,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以下相应措施:每年翻新至少3%以上建筑物(按面积),使其达到10%节能水平;高能效标准应系统地应用于公共部门购买商品(如办公用品)、服务(如能源)和工程(如建筑物的翻新)。

对于私人楼宇,建议成员国采取措施以解决租赁楼宇和公寓装修费用如何在租客与房东之间分配问题。与此同时,支持能源服务公司推动进行翻新工程。

对于能源公司,建议能源公司应使它们的客户降低能源消耗。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例如英国,大型电力和天然气供应商都必须依法在预先定义的水平上削减他们客户能源消耗。能源公司支付私人住宅新装置费用,如双层玻璃以减少能源消耗,然后通过能源价格得到返还。另一种模式是要求能源服务公司做必要的投资。

对于企业,建议大企业需要自己组织做定期和独立的能源审计。鼓励各成员国制定激励机制,使企业推出能源管理系统作为合理使用能源的框架体系;中小型企业在能源效率上交流最佳做法,提高节能管理能力。

3.智能电网政策

2011年4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份通报文件《智能电网:从创新到部署》,确定了推动未来欧洲电网部署的政策方向。通报指出,智能电网能够为消费者带来实际利益,能够减少欧盟9%的CO2排放和10%的家庭年度能源消费量,相当于平均每年节约60欧元;同时有助于确保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是一体化能源市场和并入更多可再生能源的关键使能技术。欧盟委员会指出,到2012年9月前,欧盟各成员国需要制定一份普及智能电表系统的执行计划和时间表。

过去十年,欧洲地区开展了约300个智能电网项目,总投入超过55亿欧元。欧盟仍处于智能电网实际部署的早期阶段,仅有约10%的欧盟家庭安装了智能电表。为推动智能电网从创新示范阶段转向部署阶段,欧盟委员会提议采取以下行动:①制定欧盟层面的通用技术标准。欧盟委员会已向欧洲标准化组织提出了一项指令,要求其制定并发布欧洲和国际市场快速发展智能电网所需的标准体系。首套智能电网标准体系应在2012年底前完成;②确保用户和电网运营商的数据受到最高级别的保护;③调整欧盟现有立法框架,在电力指令中增加智能电表的目标之外,欧盟委员会还要求成员国制定旨在实施智能电网的行动计划;④保证零售市场的透明性和竞争力。欧盟委员会将监测一体化能源市场立法的执行情况,通过能源服务指令引入对用户信息的最低限度需求的条款;⑤促进进一步的技术创新。欧盟委员会将在2011年内提出新的大规模智能电网示范倡议。

4.能源外交战略提案

2011年9月7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一份有关能源供应安全和国际合作的提案《欧盟能源政策:与非成员国合作伙伴建立联系》,首次为欧盟能源外交设定了一份综合性战略。欧盟委员会指出,改进各欧盟成员国确定和执行外部能源政策优先级的协调性是首要问题,确保欧盟内部联合行动,对外用一个声音说话。

为与“欧盟能源战略2020”保持一致,提案提议通过下述方式加强欧盟能源政策的对外一致性:在欧盟成员国之间提高各国与第三方签署的能源合作协议的透明度,当与第三方合作国家接触、在国际组织中任职或与关键的合作国家发展综合性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时加强协作。

提案文件中列举了43项具体行动,尤其值得注意的几项行动包括:

成员国之间需要共享与第三方国家在能源领域签署的国际合作协议信息,包括尚处于谈判过程中的。在个案的基础之上,欧盟委员会将给出这些协议是否符合欧盟法规以及能源供应安全目标的判断。

与第三方国家的能源协议还需要在欧盟层面开展磋商,以确保实现欧盟核心目标。案例之一是阿塞拜疆与土库曼斯坦达成的跨里海天然气管道协议,欧盟理事会给予了专门指令。

欧盟将提出与地中海南部国家开展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合作方案。

欧盟将推动在多边会谈中(包括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核安全标准,并将致力于扩大欧盟邻近国家的核安全评估。

欧盟发展政策将提高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获得可持续性能源服务的关注。

除了此份提案,欧盟委员会还提议建立有关成员国与第三方国家在能源领域合作协议的信息交换机制,这也是目前已在天然气领域实施的合作协议通告程序的延伸和扩大化。该机制能够在成员国与第三方国家谈判前后在欧盟层面交换信息,用以强化成员国的谈判立场,同时确保供应安全性、内部市场的正常运行以及为投资创建法律基础。

背景:欧盟能源对外依存度一直很高,且进口份额还在不断加大,目前石油和天然气的进口份额分别占到80%和60%。成员国与第三方国家达成的决议和合作协议将对欧盟整体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供应产生重要影响。能源输送途经国和生产国必须更好地促进欧盟利益的实现。同时,全球能源市场供应和需求方式的变化以及对能源资源争夺的日益激烈,使得欧盟在能源外交上需要综合考量。目前,欧盟正在与其最重要的能源进口国俄罗斯就2050年之前的欧盟-俄罗斯能源路线图进行共同研讨,以为欧盟和俄罗斯的长期能源合作提出建议。

5.能源投资计划

(1)2011年7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2012年70亿欧元的科研资助计划,这是欧盟第七框架研究计划(FP7)下最大的一次年度资助计划,范围涵盖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以及示范应用。这一投资额比2011年的64亿欧元增加了9%,预期可在短期内创造近17.4万个工作岗位,并在未来15年拉动GDP增长达800亿欧元和新增近45万个就业机会。该计划提出了48个项目招标,能源部分为3.14亿欧元,包括三个主题:可再生能源(光伏、光热发电〈CSP〉、风能、生物能、太阳能热利用),碳捕集与封存/洁净煤技术,智能电网及智能城市/社区,其他主题领域如能效、研究基础设施、新材料、交通运输等部分项目也涉及到能源相关研究。2012年能源招标计划预算有3.14亿欧元,其中6000万欧元将资助中小企业,预计将有近800家单位(包括160家中小企业)参与其中。

(2)2011年9月16日,欧盟宣布了一项合作研究藻类生物能源计划,汇集了欧洲多家研究机构,开展为期四年半的藻类生物能源研究,项目经费达到1400万欧元,目的是解决目前西北欧缺乏巨藻和微藻生产率信息的问题,预计建立一系列中试规模的海藻农场和微藻养殖设施,以提供评估藻类生物能源生产率所需信息。该项目包括6个欧盟成员国(英国、比利时、德国、法国、爱尔兰和荷兰)的19个大学、研究机构、产业协会和企业等参与单位,由英国可持续水生生物研究中心(CSAR)主导进行。

(3)2011年10月19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投资500亿欧元改善欧盟交通运输、能源和数字网络的“连接欧洲设施”计划(Connecting Europe Facility),其中用于能源基础设施升级的投资额达到91亿欧元,这些资金来自于2014~2020年的欧盟预算,将以项目债券(Project Bond)、补助金和贷款担保的形式提供,有助于调动公私资本投资。这也是欧盟首次以经常性预算的方式为大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通常每个获资助的项目最高可获得项目成本50%的资助,个别关键项目可高达80%。

(4)2011年12月1日,欧盟理事会、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就国际热核聚变试验堆(ITER)计划未来两年的13亿欧元资助经费达成初步共识,暂定协议目前进入机构内部正式确认流程。(未完待续)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