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北省排难而进组电煤 保障有力促跨越
发布时间:2012-04-28 来源:发改委网站

2011年,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有关方面一道,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努力克服电煤资源紧缺、铁路运力紧张、用电负荷大增、煤价居高不下以及三季连旱水电严重欠发等困难,有力保障了迎峰度夏、度冬等重点时段电煤供应保障工作,为实现全省 “十二五”良好开局和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能源支撑。据统计,2011年全省统调发电企业调入电煤4301万吨,同比增加821万吨,增长23%;耗煤4027万吨,增加597万吨,增长17%,最高库存突破460万吨,均创历史新高。全省累计发电1324亿千瓦时(不含三峡),增长12.4%,其中:火电933亿千瓦时,增发162亿千瓦时,增长21.1%,高于全国7个百分点;火电电量占全省(不含三峡)总发电量的70.4%,超出正常年份近10个百分点。全省组煤保电工作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抓早抓紧抓落实,供应保障措施有力

一是早谋划早安排,突出重点锁定煤源。面对湖北省电煤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现实,发电企业一方面牢牢抓住电煤重点合同这个关键环节,千方百计做好年度电煤订货工作;另一方面瞄准市场煤源西移的目标方向,努力争取铁路和煤炭企业的支持,大力拓展市场煤源。2011年共落实市场煤源1555万吨,同比增加272万吨,增长21%。

二是扩大组煤半径,纵深迂回获取煤源。随着河南省煤炭消费量加大,近年来湖北省组煤范围不得不向晋陕蒙等地转移,开辟了陕北、晋北等新的煤源地和供应点,去年从晋陕两省调入电煤同比增加近700万吨。此外,还长距离迂回到辽宁、河北省的中转港口,落实蒙东、东北煤源300余万吨。

三是增强组煤责任,分片包干落实煤源。为争取更多的资源和运力,全省共有300多人的组煤大军常年奔忙在煤矿和千里铁路线,他们分片包干组煤区域,把组煤责任分解到人,全程对资源运力环环追踪,对计划落实时时紧盯,全年实现同比多组煤821万吨的优异成绩。

四是密切产需对接,做好省内资源组织。在大力开辟省外资源渠道的同时,不遗余力开发省内电煤资源,去年共组织省内电煤168万吨,同比增加47万吨,增长38.8%。省内电煤产需有序衔接和及时跟进补缺,对迎峰度夏、度冬等关键时段电煤供应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扩大储备能力,全力提高电煤库存。一方面,认真贯彻国家建立煤炭应急储备的要求部署,全力组织好、落实好第一期应急储备60万吨,分别由武汉抬船路港区和华能武汉阳逻电厂承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省财政专项支持的5亿元煤电要素保障资金作用,支持以发电企业为主、社会储煤为辅的省级储煤场地扩建,全省统调火电厂电煤库存由过去370万吨库容扩展到500万吨,为电力迎峰储煤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运输协调,电煤调运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争取铁路运力。随着煤源地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湖北省电煤长距离运输已为常态,目前62%以上的电煤主要依靠铁路从省外调运。为保障电煤供应,湖北省有关部门密切与铁路部门沟通,努力在平衡调度、挖潜扩能上下功夫,积极为省内电煤运输排忧解困。郑州、武汉局发挥铁路优势,积极组织山西的地方矿资源为湖北输煤,尽量减少有车无煤给湖北带来的冲击;太原局多方调剂运力支援湖北,同比多运电煤112万吨,增长38%;西安局超常组织对湖北的电煤运输,全年调运电煤1004万吨,同比增加226万吨,增长29%。

二是着力打通“海进江”煤运新通道。在加大煤炭铁路运输组织的同时,湖北省不断加大对水运煤组织。去年全省组织水运煤1174万吨,特别是通过“海进江”组煤381万吨,为保障迎峰度夏关键时段电煤供应作出了特殊贡献。目前,“海进江”电煤已成为我省不可或缺的重要煤源。

三、准确传递信息,运行效率明显提高

在年初电煤供应紧张之际,省内铁路、电厂、煤矿迅速把相关信息反馈至省经信委,经综合分析后,省经信委一方面加强煤电运综合协调,另一方面迅速将动态要情向国家发改委、铁道部和省委省政府报告,提出应对措施建议,从而最大限度地及时化解了煤电供需矛盾。在国电长源首开“海进江”电煤调运新通道并初显成效时,又及时以《经济工作动态》《信息专报》推广他们的经验,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和主流媒体的广泛宣传,极大推动了全省“海进江”电煤调运进程。实践证明,准确及时传递信息,对全省煤电要素科学调度和有效保障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积极作用。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湖北加快构建战略支点、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年的煤电保障工作对“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有着十分特殊的意义。为此,省经信委把组煤保电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强化“四个意识”,不断提高电煤与电力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湖北省经信委将强化对发供电企业的服务,动员精干力量为企业组煤保电创造条件。加大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建设力度,尽快形成以火电企业为主的国家、省及社会储备的多层电煤储备体系。加大与山西、陕西、内蒙古的合作力度,着力拓宽煤源市场;加大推进电煤“海进江”运输力度,努力缓解铁路运输压力;加大对外购电协调力度,努力缓解电煤供应压力。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发电企业组煤的主体责任,确保组煤保电各项措施落实有效。力求多签电煤重点合同,尽早落实市场煤供应计划,既注重铁路运输,也注重水运发展,千方百计做好资源运力衔接;建立以火电企业为主的电煤储备体系,积极应对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出现的用煤用电高峰。

三是强化使命意识。涉煤、涉电部门要增强使命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努力挖潜扩能组织煤源、电源,抓好煤炭、电力供需平衡和生产调度,完善执行落实机制。运输企业要服从大局,精心谋划,筹措更多运力支持湖北电煤运输。

四是强化创新意识。创新外部管理机制,继续完善煤电要素保障资金、电力电量分配与企业组煤保电贡献挂钩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组煤发电积极性;探索建立对火电企业的补偿机制,切实缓解火电企业经营困难;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在节能减排、降本增效、提高组煤竞争力上多下功夫。(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