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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煤炭行业计划淘汰落后产能2347万吨
发布时间:2012-04-28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加快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积极转变煤炭发展方式,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对2012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年计划淘汰落后煤矿625处,淘汰落后产能2347万吨/年。

《通知》强调要坚持分类指导,通过改造升级、兼并重组、关闭退出等途径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对非法违法开采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对安全基础条件差且难以改造的小煤矿,要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其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对具备资源优势和改造提升条件的小煤矿,鼓励其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改造升级。同时,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淘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