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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让谁欢喜让谁忧
发布时间:2012-05-24 来源:光明日报

谢正军/CFP

    本月,北京市就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举行听证会。

    据了解,居民阶梯电价将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目前,除北京外,上海、浙江、陕西、甘肃等省市已陆续公布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分档递增的电价模式将给百姓带来什么?

    谁的用电负担在增加

    北京市发改委已经研究提出两个方案,提交价格听证会。

    方案一: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30度的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0.4883元/度);第二档电量为231度—400度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现行价格提高0.05元/度;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度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现行价格提高0.30元/度。

    按照这一方案规定,北京居民用电平均调价水平为0.0225元/度。

    方案二: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40度的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0.4883元/度);第二档电量为241度—400度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现行价格提高0.05元/度;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度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现行价格提高0.30元/度。

    据介绍,第二个方案仅比第一个方案的第一档电量提高了10度,但用户覆盖率从80%扩大到83%;平均调价水平为0.022元/度。

    结果显示,25位听证参加人全部同意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经过约四小时的听证,最后大部分参加人(17位)同意方案二,即第一档电量为不超过240度的电量。

    听说这样的方案,家住北京丰台区的刘先生说:“以后该想想怎么省电了!”父母、孩子加上他们两口子,5个人住着130平方米的三居室。“两个卫生间用的都是电热水器,厨房也用的是电磁炉,一个月平均用电400多度。按照现在的方案,我们属于第三档,提价的比例有点高,我们都是工薪族,以后得节约用电。我们寻思着,是不是该把电热水器换成燃气热水器。”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李英说,居民阶梯电价,释放了“多用电、多负担”的价格信号。

    谁的用电负担在减少

    李英强调,值得关注的是,从各地提交的听证方案看,都考虑到低收入群体的切身利益。各地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月10度或15度的免费电量,体现对低收入群体用电的价格优惠。对低收入群体给予一定的免费电量,对少数用电较多的高收入居民家庭实施高电价,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阶梯电价减轻了低收入群体的用电负担,从这个角度看,阶梯电价并非只涨不跌。”李英说。

    “必须看到,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节约能源。因此,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已不再是‘是否该实施阶梯电价’,而是‘阶梯电价具体应怎么设计更科学’。”李英强调,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能源短缺的国家,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较低,这种能源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的现实国情,决定了我国不能走国外发达国家能源高消费的道路,也决定了我国节约用电的必要性。

    “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国际上常用的鼓励居民用户节约资源的电价制度。”李英说。我国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自2008年开始研究,于2011年11月正式出台,从酝酿到出台历时4年。在此之前,部分省市如浙江、福建、四川等省已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从目前公布的方案看,上海的标准是全国最高的,不提价的首档电量达到260度;陕西和甘肃两省的第一档用电量最低,只有120度。另外,江苏省每月204度,广东省第一套方案首档电量是每月210度,浙江省是213度。

    “各地阶梯电价具体试行方案存在差异是合理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一是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二是各地季节之间用电量差异大。如贵州居民用户用电高峰是冬季12月到次年2月,而重庆、湖北等地用电高峰在夏季7、8、9月份。

    节能如何深入人心

    由于居民阶梯电价在方案设计原则上,已明确规定第一档电量要覆盖80%的居民用户,而第一档电量的电价与以往保持不变,这就意味着对于80%的居民来说是不涨价的。“对绝大多数居民而言,电费是没有影响的,部分低收入群体还可能减少电费支出。”李英说。

    举例来说,若某省份实施的居民阶梯电价具体方案是:第一档电量为150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为270度,第三档电量为270度以上。说明该省80%的居民用户用电量在150度以内,15%的居民用户用电量在150度—270度之间,5%的居民用户用电量在270度以上。

    按照上述阶梯电价方案,80%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是不增加的;15%的居民用户电费支出每月最多增加6元钱;5%的居民用户每月至少增加6元钱,且消费电量越多,电费支出越高。此外,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每年可减少电费支出60元至90元。

    “阶梯电价的最终目的不是提价,而是使全社会形成节能理念。事实上,长期以来,从供电成本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居民电价是严重偏低的。”李英分析说,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据统计,2008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0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指出,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是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长期下去,既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又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 (冯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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