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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保障房供电享“绿色通道” 有优先用电权
发布时间:2012-05-30 来源:齐鲁晚报

    日前,山东省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现场会在泰安召开。山东电监办要求供电企业强化政府保障性住房的供电“绿色通道”,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装表、优先送电的原则,为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电力资源使用优先权。

    根据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任务,2012年,山东省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8.24万套、廉租房0.49万户、经济适用住房4.82万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万户,改造城市、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13.28万户等。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保障住房建设用电服务水平,山东电力集团自去年11月起开通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电力“绿色通道”,将保障性住房用电报装项目列入重点工程管理,根据送电时间倒推业扩报装各环节办结期限,按照“四优先”原则缩短业扩报装时间,为保障性住房项目设立提供电力资源使用优先权。 (杨传忠 高源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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