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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五大措施扶持焦化行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2-06-07 来源: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从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山西省焦化行业运行专题分析会5月28日在晋中市召开。

    为确保焦化行业尽快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会议确定了实施化产回收、减负清费、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一是加大化产精深加工。要求山西省经信委等部门要引导和推动焦化行业大力开展技术攻关,引进先进实用技术,提升化产品比重与附加值,提高焦化行业整体效益水平。

    二是大力开展减负清费。取消省内企业用煤双向合同,取消经销差价,取消地方政府附加在煤炭运销中无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各种收费。

    三是落实焦化行业排污费优惠政策。2009年后进入国家公告的大型焦化企业享受每吨3-5元的排污费优惠,环保设施建设完善且已通过环保验收的焦化企业上缴的排污费中留市、县的80%要统筹用于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费用补助。

    四是积极探索调整炼焦煤可持续发展基金矿井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山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煤炭厅等部门要在煤炭资源整合完成后逐步将调整炼焦煤可持续发展基金矿井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提上议事日程,切实保护省内炼焦煤资源,加大对省内焦化企业炼焦煤保障力度。

    五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要探索对因产业布局因素关停但符合产业政策的焦化企业补偿机制,建立使用通过市场交易应补贴的淘汰落后产能资金开展大焦炉建设及化产精深加工贴息补助机制,为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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