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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监察〔2012〕31号
发布时间:2012-08-02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关于

报送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项目

有关情况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监察〔2012〕31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准确掌握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资源整合技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0〕185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现就报送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项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于2012年8月10日前按附件要求将2012年1-6月份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项目情况报国家煤矿安监局。2013年1月10日前报送2012年的汇总情况。

    二、填报表格书面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国家煤矿安监局监察司,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jcyc@chinasafety.gov.cn。

    联系人及电话:高冲,010-64463029(带传真)。

    附件: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建设项目统计表

    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

    201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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