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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09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能综科技〔201218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

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各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贯彻《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加强标准计划项目执行的过程管理,现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履行标准制修订程序

根据《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标准制修订过程应符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各阶段要求,各标准制修订程序应符合规定。

二、确定重点标准

国家能源局将结合能源领域标准化工作重点,确定年度重点标准项目计划。各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应加强管理,督促高质量按期完成重点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完善征求意见

广泛征求标准意见,除征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委员意见外,要结合标准适用范围,有针对性地征求非委员单位意见。意见反馈处理表应反映全部意见,未采纳的应说明理由。重点标准征求意见文件应报送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并抄送有关专业司,反馈意见以书面为准,并加盖公章。

四、加强技术审查

送审稿审查人员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外,还应邀请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审查重点标准送审稿应采取会议审查形式,并事先通知国家能源局,我局将视情组织听取行业意见。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