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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发电企业积极接卸电煤
发布时间:2012-08-10 来源:发改委网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应对7月份以来出现的因需求不足所导致的煤炭滞销,库存居高不下,以致影响到煤炭企业正常生产的情况,帮助省内国有重点煤矿尽快走出目前的困境,7月30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召开了省内电煤供应协调会,西安铁路局、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及所属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有关发电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今年上半年,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供应省内电煤按时间进度,合同兑现率78%,运行基本平稳。但进入7月份后因水电进入丰水期后,受省内汉江流域、青海黄河上游、四川水电来水充沛,水电大发,以及省内用电仅小幅增长,影响到省内火电企业发电量大幅下滑,日均消耗电煤7.5万吨,较往年减少三分之一,由于国内煤炭市场价格整体下滑,导致地方煤矿电煤价格远低于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的供煤合同价格,发电企业采购国有重点煤矿电煤的积极性大幅受挫,甚至出现拒接现象。7月份陕西电网统调火力发电企业日均进煤7.9万吨,日均接卸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电煤仅1.5万吨左右,当月的合同兑现率下降到15%。同时,截止到目前,省内发电企业累计拖欠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省内电煤货款31.3亿元,给该集团的正常经营带来较大影响。

    会上,有关发电企业也就当月的电煤采购、库存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等情况做了通报。西安铁路局通报了全国和省内铁路货物运输情况,并表示按照煤、电双方合同,和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做好铁路运输保障工作,

    针对目前省内发电企业采购电煤实际的情况,李忙全副主任就做好下一步省内电煤产运销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齐心协力,相互支持,共同做好省内电煤产运销工作。多年来煤、电双方相互支持、唇齿相依,在目前的困难面前,双方更应该相互理解,自觉维护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促进共同发展。

    二、注重信誉,适应变化,根据市场经济规律抓促销。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要密切要关注煤炭市场动向,积极调整销售策略,按照市场规律,以煤、电双方所签订合同为基础,参考目前市场煤炭价格,尽快协商出适当调低省内电煤供应价格的意见后予以落实。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尽力增加供应优质煤炭,做到“肥”“瘦”合理搭配,要以质量为根本、以质量求效益为经营理念,保质保量供应省内电煤。

    三、着眼长远,加强协商,积极做好省内电煤采购工作。发电企业在省内煤炭滞销的特殊时期,也要讲政治、顾大局,从8月份开始,各发电企业采购电煤要按照与省煤炭运销集团所签合同量为基础,足额兑现,达到当天采购接卸电煤量的50%。同时要按时兑付煤款,对历史陈欠要抓紧清付,缓解煤炭企业资金紧张的压力。

    四、科学调度,优先审批,确保电煤铁路运输畅通。西安铁路局要加强组织调度,按照煤、电双方供应合同,合理均衡安排运力,要优先审批省内电煤计划、优先配空、优先发运,确保省内电煤铁路运输计划的兑现。

    下一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强监测分析、综合平衡、跟踪督办,并及时协调解决煤电运衔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全省经济稳增长助力,促进实现陕西省全年经济增长目标。(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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