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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能源部再减例费以期稳定油价
发布时间:2012-08-14 来源:商务部网站

    泰国能源部长阿腊在主持能源政策管理委员会议后表示,会议批准减收95及91乙醇汽油和柴油的特别例费,额度为每公升0.3铢,增加E20乙醇汽油(汽油混合20%乙醇)例费补贴每公升0.30铢,并减收91汽油特别例费每公升0.4铢,目的是减轻通膨压力,鼓励民众多用替代能源。

    此次柴油特别例费再次下调每公升0.3铢,导致柴油上缴特别例费减至每公升0士丁,即柴油无需上缴特别例费,意在减轻油价上升而造成通货膨胀压力对民众和厂商的影响。上述调整自今(10日)起生效,导致燃油基金例费收入从原来每天约800万铢转而每天损失1,500万铢。

    尽管能源部减收燃油例费,但是挽节炼油(BCP)仍宣布上调91汽油每公升0.5铢、以及柴油每公升0.36铢,乙醇汽油售价维持不变。

    调整后,91汽油每公升为44.55铢,95乙醇汽油每公升38.63铢,E20乙醇汽油每公升34.98铢,E85乙醇汽油(汽油混合85%乙醇)每公升22.68铢,91乙醇汽油每公升36.88铢,柴油每公升29.99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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