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2年 第33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27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推广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推广企业目录(第二批); 2、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推广目录(第二批,请到www.ndrc.gov.cn查阅、下载); 3、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推广销售网点目录(第二批,请到www.jienenghuimin.org查阅、下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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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推广企业目录(第二批) 2012年第33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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