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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企与煤层气企业友好牵手
发布时间:2012-11-13 来源:中国化工报

    10月16日,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高调宣布,将利用各自优势,构建山西境内及周边煤层气资源的开采、集输、利用的全产业链条,提升煤层气资源的生产和利用能力。

    这是山西煤炭企业与煤层气企业友好牵手的又一典范。

    据了解,出于煤层气资源的赋存特点及煤矿安全生产考虑,国家明确要求,煤层气的开采要坚持“采煤采气一体化”的原则和“先抽后采”的治理开发模式。但过去由于体制问题,同一开采区域,煤层气开采权在央企手中,但采煤权却在地方企业手中。山西坐拥10万亿立方米的煤层气资源,占全国煤层气储量的1/3,而中石油、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山西境内登记了2.8万平方千米的煤层气矿业权,占该省含煤面积的60%以上,几乎覆盖了山西省所有煤炭规划区。这样,煤炭矿权与煤层气产权重叠的问题就成为严重制约煤层气产业发展的痼疾。

    而在山西,这一僵局随着煤企和煤层气企业之间的合作开始被打破。

    晋城市有6.85万亿立方米煤层气,占全省储量的2/3、全国的1/4。该市已经与中石油华北油田分公司签订了煤层气合作开发利用框架协议,双方将按照晋城注册、晋城开户、晋城完税的原则,共同组建公司推进当地煤层气开发。

    华北油田公司在山西长治地区3000平方千米的煤层气田中,有600平方千米气权与山西潞安集团的煤矿权相重叠。今年初,华北油田与潞安集团通力合作开发,在山西沁南—夏店区块用不到6个月的时间完成煤层气钻前井场413个,完成钻井370口。以前时有纷争的油地关系,变成了融洽和谐的伙伴关系,也实现了废物变资源、威胁变安全的转变。

    “与华北油田展开合作之后,形成了互补效应,避免了矿权之争带来的各自为战、无序开采和资源浪费等问题,加快了集团发展步伐,被当地及业内称之为‘华潞模式’。”潞安集团有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事实上,在山西“两权重叠”争论多年后,各相关企业已开始尝试合作经营,统一规划开发煤层气,共同打破两权相争的僵局。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一流的煤层气勘探开发大型企业,山西兰花集团是晋城市最大的股份制企业,双方目前已经签署了煤层气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企业现有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以及煤层气矿业权区块范围内,共同进行勘探、开发和利用煤层气资源;在双方合作区域的煤矿内,进行煤炭与煤层气资源协调开发的技术性探索实验;双方还确定专人建立交流与会商制度,并积极为对方提供一切方便,落实具体合作项目,加快该地区煤层气勘探开发步伐。

    与央企中联公司合作的还有山西阳煤集团。今年8月,双方就寿阳合作区煤层气与煤炭协调开发等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联公司副总经济师李良表示,作为拥有气权的央企,他们支持和地方煤企合作开发煤层气,关键是要在现有政策下,协调好各方职责和利益。

    在地方煤炭企业与央企合作的同时,省内煤炭企业间、企业与政府之间合作也频频“试水”。

    如晋煤集团下属的蓝焰公司与华晋焦煤公司的合作、与山西阳泉煤业集团共同组建漾泉蓝焰煤层气有限公司、与西山煤电共同组建西山蓝焰煤层气公司。还有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与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的合作;潞安集团、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共同出资创建金地煤层气勘查开发公司等等。

    曾经,矿权重叠矛盾突出,如今,结成伙伴共同发展。这是在山西煤炭、煤层气企业中产生的显著变化。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这个模式正常实施,山西煤层气开发利用将实现突飞猛进。

    一位煤层气及油气专家则指出,按照国际经验,石油和煤炭公司在开采煤层气上展开合作是最佳的模式。山西或将通过形成联合公司统一规划开发煤层气。因此,有许多专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并出台细化煤层气矿权设置及退出政策,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理顺煤炭矿权和煤层气矿权的关系,大力推进采煤采气一体化,支持煤炭开采企业和煤层气抽采企业走合作开发共赢之路。(王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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