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总统迪尔玛·罗塞夫近日批准了国会提交的石油资源税分配新方案,同时对相关条款作出适当修改,以兼顾石油主产区的利益。新分配模式明年开始实施。 新方案与原有方案的最大不同在于,联邦政府及油田所在州和城市所得比例将分别从原先的30%、26.25%和26.25%分别降至20%、20%和4%,其余州和城市所得比例则从7%和1.75%双双提高至27%。在以深海盐下层油田为代表的一些大型开采项目上,联邦政府和油田所在州此前享有“特别分配权”,共获得全部税款的90%,这一比例在新方案实施后也将大幅减小。 此外,新方案规定,今后从新签订的开采合同中收得的资源税款将全部用于投资巴西各地教育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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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将执行石油资源税新方案
发布时间:20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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