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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五条举措落实煤矿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12-12-12 来源:中国能源报

    近日,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采取五条措施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建立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人制度、制定煤矿复产复工15条、5个工作组深入市县督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培训、“三加强、两严格”深化煤矿“打非治违”。

    据悉,在建立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人制度方面,四川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了严格落实“市包县”、“县包矿”、领导包片、责任到人、事故倒查等工作机制,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对煤矿复产复工15条,凡有15条情形之一的煤矿,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席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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