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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机制面面观
发布时间:2013-04-01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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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成品油价格机制

    台湾成品油市场的价格机制为半市场化,参照国际油价以一周为时间单位定期进行调整。调幅计算方法为:以当周迪拜及布伦特平均价(分别以70%和30%的权重计算,简称为7D3B)乘以当周汇率均价,然后与上周相应数据做环比计算,再乘以0.8的汇率调整系数,最后得出本周成品油的价格变动幅度。

    这样的调价机制来自于一定的调价原则:

    首先,因为台湾的原油供应基本来源于进口,台湾“中油”有约70%的进口原油来自中东地区,约30%来自布伦特,所以产生了7D3B的油价调整权重。

    其次,因为原油本身的成本占成品油销售成本的80%,原油又来自于进口,因此1美元的汇率变动幅度会对成品油的成本产生0.8美元的影响,所以制订了汇率影响“打八折”的算法。

    最后,台湾油价调整还有一个附加原则:“亚邻最低价”,也就是说,拟定汽柴油价格时还必须参考“竞争亚邻”,即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地区的油价,并以“竞争亚邻”的最低油价,作为岛内油价调整的上限。

    这样的调价机制,既保证了台湾油品市场每周可以根据国际油品市场及货币市场的变化进行比较及时的调整,同时又避免了油价每天变动给市场带来的频繁冲击。

    日本的成品油价格机制

    日本的石油市场放开的节点在1996年。1996年以前,日本的石油价格和石油工业是由政府严格控制的。1996年后,日本石油市场才逐步放开,各个环节上的成品油价格都是由市场竞争形成,日本政府不再采取行政手段来控制市场价格。

    日本成品油价格根据不同的交货阶段和对象可分为3个部分:炼厂交货价、特约商供货价、加油站零售价。

    炼厂交货价主要是油品生产企业面向油品贸易商及大型独立销售商。该阶段的价格由油品石油公司自行制订,通常在制订过程中需要参考企业的加工成本、炼制与销售的毛利、供需平衡、进口影响(国际市场变动)等因素。

    特约商供货价,也可称之为供加油站价格。该阶段由于油品进口商也可以向特约经销商直接供货,因此该阶段的价格主要是参考国际油价(主要是参考新加坡普氏报价)的变动情况而制订的。其定价参考公式是:进口成品油到岸价格(CIF)+税+国内费用及利润+到加油站的运费,实际上各供应商在制订价格时通常还要考虑不同时期的零售市场情况、炼厂交货价格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

    加油站零售价,即面向消费者的零售价格。定价原则公式是:购入价格(特约商供货价)+加油站营运成本+加油站利润

    和美国相似,日本各加油站的零售价格一般也不一样,即使是同一公司的加油站价格也可能不同,各加油站通常会根据地段、服务内容及质量、销量、周边加油站的情况、与其他加油站竞争的程度、利润等状况自行制订价格。各石油公司还普遍采用会员制,通过会员制争取一些固定客户。

    美国成品油价格机制

    美国是世界第一大石油消费国,美国的成品油定价基本上不受政府管制,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美国普通汽柴油零售终端价格由4个部分组成:原油成本、炼制成本和利润、销售和运输成本、联邦和州税收。总体来看,无论是普通汽油零售价格还是路用柴油零售价格,都与国际市场的原油价格变化保持了一致。

    美国各大石油公司的炼油厂所加工的进口原油、国产原油、在国外投资开采的原油都是按市场价格结算;炼油厂所生产的成品油在国内外市场的售价也完全由市场决定,并随着国际市场油价的波动而波动。

    美国国内有两个有代表性的成品油现货市场:一个是墨西哥湾和德克萨斯州市场;另一个是东海岸的油品消费市场。这两个市场的成品油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并完全随着国际市场油价波动。

    在零售渠道中,供零售的成品油在不同的州,各州内不同石油公司的加油站,甚至同一公司在不同地点的加油站,其售价都有可能有差别。在用油的淡季和旺季,成品油价格也会有差别。无论价格怎样变动,都是由市场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