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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 国家能源局研究部署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25 来源:国家能源局

    6月16日上午,国家能源局召开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座谈会,传达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精神,研究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具体措施,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座谈会由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同志主持。

    吴新雄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能源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光伏发电是重要的清洁能源产业,也是我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吴新雄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光伏发电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光伏产业的发展形势,抓住光伏产业的发展机遇,把大力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重点在经济发达地区选择网购电价格高、电力负荷峰谷差大、补贴相对少、用电量大且负荷稳定的工业园区,按照“自发自用、就地消纳”原则开展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

    吴新雄要求,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多元化探索和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建设条件和政策措施,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要落实好光伏安装条件,处理好光伏发电投资业主与电力用户和电网公司的关系,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障示范区建设顺利实施。国家能源局将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国家支持政策落实到位。

    国家能源局有关司负责同志,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江苏、上海、广东、江西等东部地区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