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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狠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1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中央纪委常委会议日前作出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收受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同时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近日专门就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局党组也将制定下发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狠抓《实施办法》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常委会精神,严格按照局党组《实施办法》要求,常抓不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阵风。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联、中电传媒根据《实施办法》制定落实细则,按照具体、管用、能持久的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印发后的局党组《实施办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狠刹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等不正之风。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中秋、国庆期间,要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收受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先,切实以身作则。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纪检监察室举报受理电话: 66597382 66597424

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纪检组

2013年8月30日